潮州市采取积极措施应对食盐抢购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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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18 12:09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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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采取积极措施应对食盐抢购风
3月16日晚至17日,我市部分地方出现群众抢购食盐情况,对此我市迅速采取积极措施,加强宣传引导和价格管理,有效维护正常价格秩序。
一是加强监测。获悉有关群众抢购食盐情况后,市价格监测中心立即启动食盐应急价格监测。16日晚即组织监测人员到市盐业公司、大润发超市、新强连锁店了解有关食用盐市场供应、加工、储备及价格执行情况。自16日以来,我市开始出现小范围人群购买食用盐,随着小范围人群的扩散,购买食用盐的市民渐增,17日全市范围内超市、部分连锁店及小商店的食用盐供应暂时断货。18日以后,随着群众恐慌心理消退购买量减少和我市加强食盐供应,食盐供应和价格秩序恢复正常。
二是受理投诉。从16日晚,市12358价格举报中心收到大量群众关于食盐供应、价格的咨询、投诉。市价格举报中心工作人员耐心做好国家食盐价格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减轻群众恐慌心理,并指导消费者保存交易凭证,对违反国家价格政策的经营者将依法进行处理。至18日,市民价格投诉量明显减少,并多集中于购盐退货投诉。同时,落实12315投诉举报中心24小时全天候值班,畅通消费者投诉渠道,认真受理举报投诉,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一是加强监测。获悉有关群众抢购食盐情况后,市价格监测中心立即启动食盐应急价格监测。16日晚即组织监测人员到市盐业公司、大润发超市、新强连锁店了解有关食用盐市场供应、加工、储备及价格执行情况。自16日以来,我市开始出现小范围人群购买食用盐,随着小范围人群的扩散,购买食用盐的市民渐增,17日全市范围内超市、部分连锁店及小商店的食用盐供应暂时断货。18日以后,随着群众恐慌心理消退购买量减少和我市加强食盐供应,食盐供应和价格秩序恢复正常。
二是受理投诉。从16日晚,市12358价格举报中心收到大量群众关于食盐供应、价格的咨询、投诉。市价格举报中心工作人员耐心做好国家食盐价格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减轻群众恐慌心理,并指导消费者保存交易凭证,对违反国家价格政策的经营者将依法进行处理。至18日,市民价格投诉量明显减少,并多集中于购盐退货投诉。同时,落实12315投诉举报中心24小时全天候值班,畅通消费者投诉渠道,认真受理举报投诉,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是开展检查。从17日上午开始市、县(区)价格主管部门迅速行动,连续2天组织6个检查组到全市主要超市、农贸市场及商店等食盐经营点开展食盐价格检查,对发现的价格违法行为立即责令改正,并将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严肃处理。市工商部门以工商所为辖区责任监管单位,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对全市食盐流通市场进行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农贸市场、超市、食杂店等食盐批发、零售单位,严核食盐经营主体资格,清理取缔无照生产、经销食盐活动,督促食盐经营者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登记等制度,把好食盐市场准入关,防止非碘盐和不合格碘盐趁机流入食盐市场,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从检查情况看,我市各大型超市、商场食用盐价格基本能按物价部门制定的价格执行,但检查发现,个别超市、零售店、农贸市场食用盐价格存在加价销售行为。检查人员立即责令经营者改正,并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是做好宣传。通过电视台、电台、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体向全市发出通告:我市食盐储备充足,请市民不要盲目抢购。食盐价格实行政府定价,各经营者必需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禁止哄抬价格,违者将严肃处理。经营者不执行政府定价,按国务院新修订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最高可处200万元的罚款,并责令停业整顿。全市12358价格举报投诉电话保持24小时开通,对群众举报的价格违法行为,立即进行查处,对存在价格违法行为的商家,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并向社会曝光。电视台、电台对此信息全天连续滚动播报,取得良好宣传效果。
四是做好宣传。通过电视台、电台、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体向全市发出通告:我市食盐储备充足,请市民不要盲目抢购。食盐价格实行政府定价,各经营者必需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禁止哄抬价格,违者将严肃处理。经营者不执行政府定价,按国务院新修订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最高可处200万元的罚款,并责令停业整顿。全市12358价格举报投诉电话保持24小时开通,对群众举报的价格违法行为,立即进行查处,对存在价格违法行为的商家,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并向社会曝光。电视台、电台对此信息全天连续滚动播报,取得良好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