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医疗保障局,凤泉湖高新区社事局,市直各公立医疗机构:
根据《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潮州市推进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改革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潮府办〔2018〕231号)精神,经市公立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专家委员会审议确定,现将《潮州市药品跨区域联合集中采购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潮州市药品跨区域联合集中采购目录》
潮州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10月2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