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参与医用耗材联盟采购的通知
各县(区)医疗保障局,全市各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强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管理的通知》(粤医保函〔2020〕172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交易行为,推进医用耗材阳光采购,促进医用耗材产业健康发展,减轻人民群众就医负担,现就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参与医用耗材联盟采购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全市定点医疗机构,鼓励军队医疗机构自愿参加。
二、采购模式
目前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简称省平台)已组建“广东省医用耗材联盟采购区”(简称省耗材联盟区),我市定点医疗机构自发文之日起,以自愿为原则,可通过省耗材联盟区进行医用耗材采购,实行“在线交易,在线支付,在线监管”。
三、采购目录
我市定点医疗机构执行省耗材联盟区采购目录。联盟区采购目录实施动态调整,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因临床使用需纳入联盟区目录的医用耗材,可向省平台申报,申报成功后由省平台根据联盟区限价规则纳入联盟区目录供医疗机构采购。
四、限价采购
省平台参考全国其他地区医用耗材价格,实行医用耗材跨区域价格联动。对采购目录内的品种按就低原则进行价格联动,联动后的价格作为该品种的采购限价。各定点医疗机构在不高于限价的范围内进行采购。
五、其他要求
(一)各定点医疗机构在联盟区采购目录内无法采购的品种可通过省平台“广东省耗材采购项目”进行采购;在省平台无法采购的短缺品种,可通过线下自主议价采购,并将采购信息报送省平台备案。
(二)规范采购行为,及时进行在线结算货款。各定点医疗机构严格按照平台交易规则开展采购,严禁违规线下采购、线下采购线上补录、线上线下阴阳合同等行为,及时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
(三)各定点医疗机构在采购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可向省平台进行咨询。省平台联系方式: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官网在线客服;联系电话: 020-38036183 ,020-38036197;QQ耗材医院群 :512703006。
潮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