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我局2025年5月核发《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信息公示如下:
序号
行政相对人(申请单位)名称
许可文书文号
广告发布媒体类型
许可有效期
1
潮州韩溪眼科医院
粤(U)广[2025]第05-23-014号
报纸、户外、广播、影视、网络、其他:车体广告
自2025年5月23日至
2026年5月22日 止
2
潮州枫溪极至口腔门诊部
粤(U)广[2025]第05-23-015号
报纸、户外、印刷品、网络
3
潮州建民医院
粤(U)广[2025]第05-29-016号
报纸、期刊、户外、印刷品、网络
自2025年5月29日至
2026年5月28日 止
潮州市卫生健康局
2025年6月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