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我局2025年4月核发《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信息公示如下:
序号
行政相对人(申请单位)名称
许可文书文号
广告发布媒体类型
许可有效期
1
饶平天伦口腔门诊部
粤(U)广[2025]第04-23-013号
报纸、期刊、户外、印刷品、网络、其他:公交车,出租车
自2025年4月23日至2026年4月22日止
潮州市卫生健康局
2025年5月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