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我局2024年11月核发《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信息公示如下:
序号
行政相对人(申请单位)名称
许可文书文号
广告发布媒体类型
许可有效期
1
饶平康民医院
粤(U)广[2024]第11-11-028号
报纸、期刊、户外、印刷品、网络
自2024年11月11日至2025年11月10日 止
2
康华口腔门诊
粤(U)广[2024]第11-13-029号
户外、印刷品、网络
自2024年11月13日至2025年11月12日 止
3
天伦口腔门诊部
粤(U)广[2024]第11-25-030号
自2024年11月25日至2025年11月24日 止
4
冠南口腔诊所
粤(U)广[2024]第11-28-031号
户外、网络
自2024年11月28日至2025年11月27日 止
潮州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