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健康局检查指导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2020-03-30 20:09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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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市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和质量控制,3月20日上午,我局联合市疾控中心对市中心医院、市人民医院中心实验室开展核酸检测的督导检查。检查组察看了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指导,并提出整改意见。
通过检查,各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较好,均有二级生物安全备案实验室,设施、设备和技术人员均能满足工作要求,能严格按照《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实验生物安全指南的通知》(粤卫明电〔2020〕4 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开展实验活动。
针对当前工作实际,检查组强调,实验室负责人是实验室生物安全第一责任人,要坚持实验室生物安全底线原则,落实专人负责日常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实验室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医疗机构要落实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完善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实验室日常活动和生物安全管理,定期开展实验室设施、设备、材料的检查、维护、更新。定期组织开展人员培训和考核,提升实验室人员生物安全防护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各实验室要严格按照实验室生物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新型冠状病毒实验生物安全指南(第二版)》等文件要求,规范开展新冠病毒实验活动,建立完善实验室收样、运输、实验活动开展、样本保存和转运、废弃物处置等全流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