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潮州市乐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责令改正通知书》的送达公告

2024-11-21 17:36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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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潮州市乐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责令改正通知书》的送达公告

  潮州市乐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经查,你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向你公司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增存、补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一条、《旅行社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旅行社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我局于2024年11月12日依法作出《责令改正通知书》(潮文综改字〔2024〕20号),责令你单位及时改正违法行为,并于本公告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你单位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或者提交相应的银行担保。

  因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将《责令改正通知书》送达,现依法进行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逾期拒不改正的,我局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特此公告。

  附件:《责令改正通知书》(潮文综改字〔2024〕20号)

  

潮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