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认定第七批潮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公示
关于拟认定第七批潮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的规定,我市于2020年底启动了潮州市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工作。经各县(区)文化部门和项目保护单位推荐、市非遗工作专家评审小组审议,市非遗工作专家委员会审定,拟认定潮州市第七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潮州推光金漆画”等5大类16个项目代表性传承人23名(具体名单见附表),现予公示,公示期20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非物质文化遗产科书面反映。反映内容应具体详实,并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反馈。
联系地址:潮州市新洋路民主大厦6楼;
邮政编码:521000;
联系电话:0768—2120162;
电子邮箱:czfyk2010@163.com 。
附:拟认定潮州市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潮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1年11月5日
拟认定潮州市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