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27处第四批潮州市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公布!
2023-03-27 18:58
来源:本网
【浏览字体:大 中 小】
明确!27处第四批潮州市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公布!
近日,潮州市人民政府公布凤凰洲天后宫等27处第四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为文物安全划定了一道无形的保护圈。
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即文保单位的“两线”)是文物保护工作的基础。在保护圈里法律为保护文物安全设置了诸多严密的规范,如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
那么,潮州市这次有哪些文保单位新增了保护圈?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具体指什么?在其范围内有哪些要求和规定?
27处潮州市
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如下
↓↓↓
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详图请点击底部阅读原文处下载
什么是保护范围
及建设控制地带?
↓↓↓
保护范围:对文物保护单位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实施重点保护的区域。
建设控制地带: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外,为保护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环境、历史风貌对建设项目加以限制的区域。
在两线范围内
建设和活动的有关规定
↓↓↓
1、在文物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如因特殊原因必须进行的,应保护文物安全,并且经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上一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同意。
2、在文物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工程设计方案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经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
3、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建设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不得进行可能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对已有的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应当限期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