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直接适用广东省统计局行政处罚减免责清单的公告
2022-10-11 16:42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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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方式,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粤府办〔2022〕7号)有关要求,潮州各级统计部门在开展统计执法工作中,行政处罚减免责事项直接适用《广东省统计局行政处罚减免责清单》(粤统规〔2022〕1号),详见附件。
潮州市统计局
202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