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统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4-02-01 10:23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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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潮州市统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统计局的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文件精神,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总目标,依法履行政府统计职能,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进一步优化全市求真务实的统计氛围和依法统计的工作环境,为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提供坚实统计法治保障。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

市统计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局党组通过组织召开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形式及时组织传达学习,系统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批示精神以及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文件精神,推动全体党员干部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并贯彻到统计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不断压实法治工作责任,以学习宣传贯彻《广东省统计条例》为契机,推动市政府常务会议于今年3月进行传达学习,促进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成效更加明显。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按照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的统一部署,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成立以局长任组长的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潮州市《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专项治理期间,全市统计系统聚焦统计源头数据质量,开展自查自纠,共核查源头数据质量5047家(次),自纠241家;核查一套表调查单位入(退)库355家,尚未发现企业以入退库行为骗取奖励等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取得良好效果加快推进统计监督与党内其他监督贯通协同,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

二、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统计部门法治建设思维不断深化

市统计局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潮州市2023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着力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统计法治工作实效,按照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法治学习宣传,加强法治政府理论学习,增强领导班子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学习成果深化转化,明确统计法治在统计改革发展中稳根本、利长远的重要作用,坚持以统计法律为准绳、以法治手段为保障,将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贯穿统计工作始终,持续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守护好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

三、发挥“头雁作用”,认真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主要负责人全面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坚持把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把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通过召开局党组会、工作会议等方式,多次专题听取统计法治工作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行政决策、统计执法、统计普法等有关重大问题。二是局党组带头学法普法,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批示精神和中央《关于深化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三是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进一步规范统计行政行为,全年未发生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等情况。局领导班子成员严格履行法治建设职责,将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纳入个人年终述职报告。

     四、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潮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依法履行政府统计职能

(一)依法全面履行统计职能,稳步提升统计法治水平。市统计局积极履职尽责,全年共报送各类统计分析报告10篇、统计快讯47,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坚实的数字支撑。为确保数据上报及时、完整准确,做到应统尽统、应报尽报,提升对企业(项目)入库纳统的服务指导,市统计局编印《“四上”单位(项目)入库纳统申报及统计一套表调查单位填报指南》,为部门、企业入库纳统提供工作指引。

(二)严查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始终保持对统计违法“零容忍”全面应用粤执法平台,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今年市、县二级统计局共抽取105家“四上”企业(项目)进行统计执法检查,其中“双随机、一公开”抽查5家,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7份,对1家企业进行立案处罚并依法进行公示,统计执法监督震慑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三)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树牢正确的政绩观。结合今年主题教育政绩观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筑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体系,引导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严格落实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一票否决制”,配合市委组织部做好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有关工作,2023年市、县二级统计局共受理及函复领导干部履行统计工作责任情况847人(次)。

(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充实统计系统执法力量,推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工作向纵深发展。今年继续在全市统计系统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业务骨干参加执法培训和执法证考试,今年又有2名同志通过统计证考试,目前全市共有持证统计执法人员16名,全市统计执法队伍力量稳步壮大。根据《广东省统计局加强基层统计“7个一”规范化建设方案》的要求,推进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全力提高基层统计能力、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服务水平,目前共完成2个批次45个县、镇统计规范化建设申报验收工作。

(五)履行政务信息公开职责,自觉依法接受监督。大力推进政务公开,通过政府公众网、“潮州统计”公众号、“潮州发布”等渠道发布统计数据和经济运行信息超300条,收到政府网站留言38条,依申请公开累5条,均全部按时答复完毕。全力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3月27日,组织县(区)统计局10余名执法人员旁听法院庭审活动。本年度我局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项。

(六)强化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营造依法统计良好氛围。一是抓好“关键少数”,将领导干部作为统计法治教育的重点对象,推动市政府常务会学习统计法律,3月23日,十六届市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会前学习了《广东省统计条例》。二是开展统计法进乡村进校园系列活动,3月15日、6月16日,我局分别走进饶平县汤溪镇、韩山师范学院陶瓷学院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向广大群众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全社会崇敬统计法、敬畏统计法,促进依法统计、诚信统计。三是举行“统计开放日”活动。9月21日,潮州市统计局以“经济大普查 数说新时代”为主题举行第十四届“中国统计开放日之潮州”活动,向社会公众大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意义、内容等,展现经济普查服务国家发展的重要作用。四是开展“宪法”“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现场宣传,12月8日,市统计局联合潮安区统计局在潮安区人民公园开展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四十周年宣传活动,向广大市民宣传《宪法》《统计法》等法律法规,营造全社会学法守法良好氛围。五是将统计法律法规列为日常培训必修课,各级统计机构在开展统计业务培训中,有针对性地对各级参训人员开展统计法治教育,不断提高统计领导干部、从业人员依法统计的意识,进一步提升依法治统的能力和水平。

五、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存在问题和不足

近年来,潮州市统计局大力推进法治建设,依法治统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对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法治建设工作要求,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一是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还不够深入;二是在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过程中,仍存在企业单位配合度不够的情况,体现出企业统计法治意识不强,也暴露了我们对企业普法宣传效果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基层执法监督力量较为薄弱,执法监督机构不健全,执法力量不足,制约统计执法监督工作。

六、下一年的主要工作安排

2024年,潮州市统计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加快构建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约束有力的统计法治体系,切实保障统计数据质量,不断提升统计工作法治化水平。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升政治素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勇于担当作为,以求真务实作风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推动统计法治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加强法治宣传,提升教育效果。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创新法治宣传方式,广泛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将统计法治宣传与统计调查、统计执法有机结合,深入开展“以案说法”,通过鲜活的案例增强警示性和震慑力。一方面加强对基层统计人员法律法规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分阶段完成对统计人员的培训教育全覆盖;另一方面加大对统计调查对象的培训力度,牢固树立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法治意识,消除抵触心理,做到严格遵守“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等“2个不得”,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资料。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执法效能。挑选市、县统计机构中作风正、敢担当、有能力的同志参加统计执法考试,切实增强各级统计执法队伍的力量,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硬朗的统计执法队伍。积极发挥团队优势,采取以老带新、以新促老的学习方式,用经验带专业不足、用专业弥补经验欠缺,互相取长补短,提高整体队伍的专业执法能力,树立统计部门依法依规行政新形象,更好地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群众。






                                        潮州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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