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公示
2025-08-04 17:19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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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相关规定,现将2025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公示(详见附件)。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贸易促进科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5年8月4日—8月10日(共7天)。
联系方式:潮州市商务局 贸易促进科 0768-2398035。
附件:潮州市2025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明细表
潮州市商务局
202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