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商务局关于2023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转型升级事项)分配计划的公示

2023-08-18 10:13
来源: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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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转型升级事项)分配计划的通知》(粤商务管函〔2023〕121号)文件精神和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转型升级事项)分配计划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明材料的,不予受理。

  公示期为2023年8月18日至8月24日(7天)。

  联系方式:市商务局(贸易管理科)0768-2399130


  附件:2023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转型升级事项)分配计划

  

       潮州市商务局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