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广交会品牌展位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3-05-08 17:34
来源: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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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凤泉湖高新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建设贸易强国,更好发挥广交会在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中的作用,根据国家商务部的统一部署,现启动新一轮广交会品牌展位评审(以下简称评审)工作。根据新修订的《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品牌展位数量安排办法实施细则》(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就申报及评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凡符合《实施细则》规定的广交会品牌展位使用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如申请企业出现《实施细则》中列明禁止申请或使用品牌展位的情形,则取消其申请资格。新能源、宠物用品展区及第133届新设的工业自动化及智能制造、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孕婴童用品展区首次设立品牌展位,相关企业可按需申报。

  (二)必备条件提示。1、企业应出口与所申请展区对应的商品,且相关商品2021年-2022年二年平均出口额不低于该展区品牌展位申请企业最低出口额标准,最低出口额标准按不同展区分300、400、500、700万美元四大类(详见《实施细则》附1)。2、企业应持有所有人为中方法人或自然人的有效境外注册商标。以上两项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二、申报程序

  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22日。企业按照《实施细则》要求,对照品牌展位企业申报材料样本及注意事项(附件2),通过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系统提交申请,并将申请表打印盖章后连同相关证明材料按展区一式三份送至潮州市商务局贸促科。潮州分团组织对本团品牌展位申报企业进行初步审核、推荐,并将预审结果汇总后连同企业申请材料寄送广东省交易团。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动员。各县区要严格按照《实施细则》规定,积极宣传动员,多渠道、全方位将通知精神传达到符合条件的相关企业。要深入调查研究,着力发掘、推荐辖区内优质企业,掌握申请企业实际情况,确保获得品牌展位企业能够真正代表本地区、本行业先进水平,切实发挥品牌展区的行业引领作用。

  (二)明确时间,落实责任。各县区、各相关企业要强化工作计划性,列出时间表,务必于5月22日截止时间前按时按质上报申报材料。相关企业要指定工作责任心强、熟悉广交会业务的人员做好评审材料的收集、汇总、装订,查漏补缺,确保申报材料的质量。

  (三)严明纪律,认真负责。各县区要加强企业的跟踪服务,督促企业依法合规做好申报材料的准备工作。各企业必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问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注意事项

  (一)企业提交的海外市场注册商标证书,除台湾、香港、和澳门三地外,其他非英语国家和地区的注册商标证书应同时提供中文译本。英语国家和地区的注册商标证书,请在主要栏目注明中文,如:注册商标的商品名称、注册地国家(地区)名称、注册机构名称、商标使用有效期等。

  (二)潮州市是商务部认定的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陶瓷),请申报日用陶瓷、工艺陶瓷、卫浴设备、园林产品展区的企业于5月10日后到市商务局贸促科开具相关证明文件,可以加分。

  (三)企业申报材料要按照附件1《实施细则》“申报要求四”中要求的材料顺序排列后胶装成册,并将无关资料剔除。材料分展区进行申报,每个展区一式三份。材料一经提交均不退回。

  联系人:蔡 浩、蔡曼尼

  电  话:0768-2398035

  地  址:潮州大道南段商务大楼潮州市商务局5楼504室贸促科

  特此通知。

  附件:1.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品牌展位数量安排办法实施细则;

  2.品牌展位企业申报材料样本及注意事项;

  3.广交会品牌展位评审申请指南(网址:https://www.cantonfair.org.cn/zh-CN/pages/pinpai)

                                  潮州市商务局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