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采购因公出国事务性服务实施单位的公告
为扩大对外开放水平,深化我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经贸交流合作,我市将组团赴泰国、马来西亚、新加坡开展经贸交流及招商引资活动。本次市经贸代表团一行6人,在外停留10天。现拟公开采购一家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及资质的实施单位开展本次市经贸活动因公出国事务性服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及要求
委托事项内容:做好本次我市经贸代表团因公出国事务性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一)根据团组出访任务需求,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协助做好各国地接社团联络工作;
(二)根据出访需要整理团组拜访机构相关资料,安排好各国跟随翻译人员,做好随行翻译工作;
(三)落实公务安排、机票、高铁票、车辆、酒店、保险、餐饮、疫情防控等相关细节,做好其他出访服务事宜;
(四)协助团组在境内外办理值机、出入境申报等手续;
(五)应团组要求派员开展出访服务工作。
(六)未尽事宜可致电0768-2398035详细咨询。
二、承担单位的资质和业务要求
(一)依法注册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二)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依法缴纳税收;
(三)有符合要求的固定办公场所,熟悉因公出国(境)组团、报批及因公证照手续办理流程,具有相关服务经验,有稳定的工作团队和完善的服务机制;
(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报名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五)按潮州市商务局要求做好相关保密工作。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项目完成时间
2023年5月
四、需提交的材料
有意参与本项工作的单位需提交申请书(包括申请单位情况介绍),并附以下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盖章);
(二)有关业绩证明材料。比如完成同类项目证明,以及能证明本单位实力或能胜任本项工作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工作方案,包括预算明细等;
(四)“信用中国”失信惩戒记录查询截图,1份;
(五)其他相关材料。
五、费用预算
人民币39万元以内(含39万元)。
六、材料提交要求
(一)请将书面申报材料(以上书面材料需盖单位公章并加盖骑缝章)密封后于2023年5月8日—5月10日17:00前提交或邮寄至潮州市商务局贸促科。截止时间到将不再接收报名资料。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南段520号潮州市商务局五楼(联系人:杨先生,0768-2398035)。
(二)在公告规定时间内自愿向我局提出报名申请的,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市商务局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七、确定采购中标单位
在收集汇总服务供应商提交的材料符合要求后,市商务局将组织内部评审工作小组综合考察服务供应商承担项目的资质条件、团队实施情况、实施的同类项目经验、工作方案以及报价和信用记录情况,采购确定本项目最终服务单位,与其协商签订委托服务协议。
潮州市商务局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