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省级稳外贸资金(支持企业抢订单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2-11-14 17:05
来源: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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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凤泉湖高新区商务主管部门、各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稳外贸有关措施,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2年省级稳外贸资金(支持企业抢订单事项)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22〕281号)的有关要求,现就组织申报2022年省级稳外贸资金(支持企业抢订单事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在我市注册取得进出口经营资格的企业。

  二、支持时间

  (一)2021年度进出口金额在6500万(含)美元以下的企业,支持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2021年度进出口金额在65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支持时间2022年7月1日至12月31日。

  三、申报受理部门和时间

  (一)受理部门:潮州市商务局贸易促进科(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南段520号商务局504室),咨询电话:2398035。

  (二)受理时间:即日起受理,请各单位按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材料,每页加盖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所有纸质材料接收截止日期为2023年1月10日(星期二),逾期不予受理及补正资料。

  四、支持标准

  (一)境外展会。对企业参加境外展会(含“代参展”),按每家企业每个展会支持比例不超过实际支出金额的80%且最高不超过30,000元的标准予以支持。每家企业最多可申请不超过5个境外展会项目,且每个境外展会项目最多可申请1个标准展位(每个标准展位按9平方米计)。“代参展”支持企业须取得省商务厅报备回执并在评估名单内。

  (二)线上展会。对企业参加经广东省商务厅比选并公布的“粤贸全球”计划线上展览平台(附件2),按每家企业每个线上平台支持比例不超过实际支出额的80%且最高不超过10,000元的标准予以支持。每家企业最多不超过5个线上展会项目。

  单家企业(单位)当期最终支持金额低于5000元的将不予以支持。

  五、申报材料

  (一)境外展会

  (1)2022年省级稳外贸资金(支持企业抢订单事项)申请表(附件1)。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各栏目资料查询结果(https://gd.gsxt.gov.cn/index.html下载打印)。

  (3)参展企业《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外商投资企业备案回执》。

  (4)企业营业执照。

  (5)邀请函或展会主办方出具的展位确认函(须注明展位数量、面积)。

  (6)参展企业与境内(外)展会主办方或组展方签订的展位数量合同并注明展位编号。

  (7)支付参展费的银行付款凭证或支出外汇认购展位的银行付汇凭证,以及参展费发票。

  (8)展会主办方对组展企业的授权书或同等效力证明材料(如参展企业与展会主办方直接签订合同的则无需提供)。

  (9)展会主办方官方发布的参展企业名录及平面图。

  (10)参展人员的护照首页或通行证(正、反面)、境外展会举办地的出境和入境记录页、我国出境和入境记录页、签证页等;如电子通关无出入境盖章的情况,请自行打印出入境记录凭证提交。

  (11)展会现场拍摄的展位照片或视频,须包含参展企业名称和展位号信息。

  (12)商务主管部门要求的其它材料。

  (二)“代参展”

  (1)2022年省级稳外贸资金(支持企业抢订单事项)申请表(附件1)。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各栏目资料查询结果(https://gd.gsxt.gov.cn/index.html下载打印)。

  (3)参展企业《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外商投资企业备案回执》。

  (4)企业营业执照。

  (5)邀请函或展会主办方出具的展位确认函(须注明展位数量、面积)。

  (6)参展企业与境内(外)展会主办方或组展方签订的展位数量合同并注明展位编号。

  (7)支付参展费的银行付款凭证或支出外汇认购展位的银行付汇凭证,以及参展费发票。

  (8)展会主办方对组展企业的授权书或同等效力证明材料(如参展企业与展会主办方直接签订合同的则无需提供)。

  (9)展会近三年(含今年)基本情况介绍和展会主办方官方发布的会刊(电子版)、参展企业名录及平面图。

  (10)展会现场拍摄的展位照片或视频,须包含参展企业名称和展位号信息。

  (11)省商务厅展前报备的回执。

  (12)商务主管部门要求的其它材料。

  (三)线上展会

  (1)2022年省级稳外贸资金(支持企业抢订单事项)申请表(附件1)。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各栏目资料查询结果(https://gd.gsxt.gov.cn/index.html下载打印)。

  (3)参展企业《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外商投资企业备案回执》。

  (4)企业营业执照。

  (5)展位网页截图(须含有网址信息和参展商品信息),以及磋商截图(须含有买家和参展商信息,磋商日期)。

  (6)企业与“粤贸全球”广东线上展览平台承办单位签订的参展合同(若展会时间变更,另需提供承办单位盖章情况说明)。

  (7)支付参展费的银行付款凭证或支出外汇认购展位的银行付汇凭证,以及参展费发票。

  (8)商务主管部门要求的其它材料。

  六、注意事项

  (一)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严格按要求提交申报资料,纸质申报材料需提交一式二份,装订成册,所有提交材料均须清晰可见,每一页均加盖企业公章。材料一旦上交,不允许修改;未按要求提交的资料,一律不予受理。

  (二)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对弄虚作假骗取专项资金,截留、挪用专项资金,不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等行为,可视情节轻重采取通报、撤销资助项目、追缴项目资助资金和5年内取消申请资格的处理,必要时由相关部门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特此通知。

  附件:1.2022年省级稳外贸资金(支持企业抢订单事项)申请表

  2.“粤贸全球”广东线上展览平台一览表(2022年1月1日-12月31日)

  

        潮州市商务局

  2022年11月14日


附件1-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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