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商务局关于废止《潮州市商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适用规则》和《潮州市商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公告
2021-01-07 11:42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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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市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的公告》(粤府函〔2020〕74号)、《中共潮州市委 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潮州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潮发〔2019〕1号)及《中共潮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划转商务领域执法职责的通知》(潮机编办[2020]27号)文件规定,我局商务领域执法职责已经划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潮州市商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适用规则〉和〈潮州市商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通知》(潮商务规〔2018〕1号)自2021年1月7日起停止执行。
潮州市商务局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