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整治“老字号”市场乱象的通告

2020-12-23 09:26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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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商务部等16部门关于促进老字号改革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老字号”市场乱象进行清理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老字号”市场乱象,是指未经各级有关部门认定,擅自使用有关“老字号”的行为。

  二、凡在本市范围内使用“老字号”的生产或经营主体应遵守本通告。

  三、已获得认定“老字号”的生产或经营主体,应当科学、规范使用“老字号”。

  四、对擅自使用“老字号”的行为,应当自《通告》之日起进行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将依法进行查处。

  五、本通告自即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潮州市商务局

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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