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市外贸货运企业、货主单位的一封信

2020-08-25 15:21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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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外贸货运企业、货主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常态化精准化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跨境货车司机全流程健康管理,保障跨境货车司机和他人的身体健康,现就跨境货车司机入境我市有关疫情防控管理措施告知如下。

  一、各货运企业、货主单位要积极做好跨境货车司机管理工作,督促各跨境货车司机入境后全程佩戴口罩,通过“粤康码”程序申报行驶路线并严格按路线行驶,不得擅自改变行车路线,且活动范围只限于粤港澳大湾区9市,不得私自到我市活动

  二、各货运企业、货主单位要督促港方司机与内地代班司机在换班期间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医用外科口罩,不要有握手、拥抱等密切接触动作,两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内地代班司机应主动做好个人防护,强化日常健康监测,每日进行体温检测,如出现可疑症状,应立即前往就近指定医疗机构就诊排查。

  三、各货运企业、货主单位要督促港方和内地方司机在换班间隙使用含氯消毒剂或过氧乙酸对车辆驾驶室进行通风和消毒处理,对方向盘、座位、仪表盘等实施全面消毒,通风和消毒作业时间应不少于30分钟。

  四、各货运企业、货主单位要督促港方司机以及内地代班司机在抵达运输作业目的地后,原则上不要下车,司机以外其他人员严禁进入驾驶室,货物装卸工作由目的地搬运工人完成。司机确需下车的,必须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不要接触无关人员。同时,要督促跨境货车司机不要在我市清洁车体和处理车上废弃物,货物装卸完毕后应尽快返程回港。

  五、各货运企业、货主单位要积极协助核查中、高风险地区的司机信息,自觉配合卫健疾控部门开展流调工作,提醒入境货车司机自觉接受目的地社区的健康管理,做好每天监测,报告个人体温,不参加集体活动,不参加聚餐聚会,不要前往公共场所从事休闲娱乐活动。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及时向社区、所在公司报告,在社区指导下前往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

  六、对跨境货车司机入境后,没有按照申报的路线行驶的,或超范围到我市活动的,或在我市作业期间因违反相关管理规定被公安、交通等职能部门实施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的,将报上级将其纳入防控对象,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并通报港方货运行业工会协会、货运经营企业,采取相应管理措施。


市防控境外重点地区新冠肺炎

疫情输入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0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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