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财政2016年度内外经贸发展与口岸建设专项资金稳增长调结构事项(外贸企业开拓市场项目)使用明细计划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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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市商务局、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2016年度内外经贸发展与口岸建设专项资金稳增长调结构事项(外贸企业开拓市场项目)使用明细计划,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月19日- 1月23日(5天)。如对安排计划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附件:2016年度内外经贸发展与口岸建设专项资金稳增长调结构事项(外贸企业开拓市场项目)使用明细计划表.xls
潮州市商务局 潮州市财政局
2017年1月19日
联系人:市商务局 贸促科 0768-2398035
市财政局 工贸科 0768-2396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