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筹备第110届广交会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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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27 19:42
来源:市外经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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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筹备第110届广交会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区)外经贸局、各参展企业:

    现将筹备第110届广交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重要提示:

    (1)本届秋交会展期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期:2011年10月15日-19日 9:30-18:00

    第二期:2011年10月23日-27日 9:30-18:00

    第三期:2011年10月31日-11月4日 9:30-18:00

    换展期:2011年10月20-22日,10月28-30日

    (2)请已在易捷通系统上看到展位号的参展企业抓紧时间上网填写“展位

    负责人”及链接相对应的联营企业。同一展区相连展位只需填写同一负责人的名字,不同展区或不相连展位需填写不同负责人的名字,每一个展位都必须填写展位负责人,9月24日前完成展位责任人填报。

    (3)第110届广交会所有特装、简装展位的报图方式(搭建二层展位除外)统一调整为网上报图。报图流程详见《参展手册》第四章展览现场服务第三部分布展施工指引。第一期特装审图的截止日为9月30日,第二、三期特装审图的截止日为10月10日(指上传到广交会审图系统时间),请特装企业尽快报图,联系审图组,超期申报广交会将不退回特装配置费。

    (4)第110届广交会第一期筹展期整体前移一天,即从原10月10日至10月14日中午12时,调整至10月9日至10月13日中午12时。10月13日中午12时起广交会展馆封馆,不对外开放。

    (5)第110届广交会对所有标准展位实行大方柱门面美化,并统一安装展区标识板。参展商如有需要,可申请在标识板位置进行企业形象及品牌宣传。标准展位样式详见《参展手册》附件4.3.3,标识板的具体样式、申报程序及收费标准见附件4.1.6,申请表格见附件4.3.14。

    (5)鉴于特装展位个性化布展需求,自第110届广交会起,特装展位将不再统一预配桌椅,展商如有需要,可通过资质施工单位提前向审图组申报或在客服中心现场服务点租用。桌椅规格及收费标准见《参展手册》附件4.1.1及附件4.1.2。

    (7)对搭建二层的特装展位,取消收取第二层施工管理费,第一层的施工管理费调高为45元/期/平方米。

    二、相关网站:潮州市外经贸局: WWW.CZBOFTEC.GOV.CN

    省外经贸厅: WWW.GDDOFTEC.GOV.CN(广交会专题)

    广交会网站(图片扫描程序下载):WWW.CANTONFAIR .ORG.CN

    三、10月8日前报送“潮州分团证件办理责任书”(附件下载、一式一份)和“展位使用责任书”( 登录易捷通系统打印、一式三份)。

    四、10月8日前交齐所有办证资料,办理各类证件按照潮州市外经贸网 “关于第110届广交会办证通知”的要求;由于省团未下发筹展证介绍信,领取筹展证介绍信时间另行通知。

    五、受理地点:市外经贸局三楼贸管科,电话:2398035;联系人:李翊鹏,手机:13502553496,电子邮箱:13502553496@139.com;陈家奚,手机:13500101689。我局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安排节假日加班,届时另行通知。

    六、潮州分团广州会务组地点设在广州市流花路120号东方宾馆1313房。电话(传真):020-86669900-1313。广州办领证时间为每天21:00—24:00。一期参展企业10月18日晚领撤展放行条,二期参展企业10月26日晚领撤展放行条,三期参展企业11月3日晚领撤展放行条。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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