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级促进外贸稳量提质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2025-09-11 15:51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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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潮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潮府规〔2020〕5号)有关规定,省级促进外贸稳量提质专项资金各项目经第三方机构核实,并经我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对省级促进外贸稳量提质专项资金专项资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9月11日- 9月17日(7天)。如对安排计划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附件:省级促进外贸稳量提质专项资金项目资金分配方案表



  潮州市商务局  

  2025年9月11日

  (联系方式:市商务局贸促科0768-2398035 邮箱:swjmck@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