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潮州市市级水利应急抢险救灾工程储备库工程队伍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应急抢险救灾工程管理,完善我市应急抢险救灾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依据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潮州市应急抢险救灾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潮府规〔2025〕5号)要求,我局拟按照应急抢险救灾工程性质,成立市级水利应急抢险救灾工程储备库工程队伍,主要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第三方检测单位。前期经各相关单位推荐,已初步选取部分具备相应资质、诚信综合评价良好的工程队伍,现决定公开征集潮州市市级水利应急抢险救灾工程储备库工程队伍,具体公告如下:
一、储备库队伍类别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第三方检测单位。
二、建库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选取具备相应资质、诚信综合评价良好的工程队伍,兼顾水利应急抢险救灾工作的地域性、时效性、特殊性等特点,结合效率优先、效益最优原则,科学合理选取具备水利行业资质队伍建立储备库。我局将对储备库工程队伍的信用、服务进行跟踪评价和动态管理,并根据工程队伍的信用评价、服务质量等情况每两年至少调整1次。
三、公告发布、递交入库申请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6月9日至2025年6月15日
请各申报人员于2025年6月16日前按照附件填写(并附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截图),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czsljgjk@126.com。
四、适用范围
1、符合《潮州市应急抢险救灾工程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水利应急抢险工程项目适用本储备库。
2、因应急抢险救灾工程要求特殊,在储备库中无适合资质和能力的工程队伍,可以按照《潮州市应急抢险救灾工程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从储备库以外确定工程队伍。
附件:潮州市市级水利应急抢险救灾工程储备库(公开征集).xls
附件:潮州市市级水利应急抢险救灾工程储备库(公开征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