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潮州市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结果的公告

2024-10-25 16:21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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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若干措施》,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顺利完成了水土保持各项工作任务。

  根据《潮州市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试行)》(潮水保办〔2023〕1号)规定,市水务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和市林业局等单位组成考核工作组,对全市3个县(区)2023年度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预防保护、综合监管等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形成了考核结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考核结果公告如下:潮安区考核等次为优秀,饶平县、湘桥区考核等次为良好(良好等次排名不分先后)。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加快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水土保持工作格局,全面提升水土保持功能,为推动我市“百千万工程”和绿美潮州生态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潮州市水务局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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