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潮州市水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3-12-07 10:02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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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9月19日至10月1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中共潮州市水务局党组进行了专项巡察。2023年2月2日,市委巡察组向中共潮州市水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局党组坚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严肃对待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整改要求,迅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上来,从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抓好整改落实,切实把巡察整改转化为推动市水务局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

       (二)强化担当,压实主体责任。局党组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市水务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责任分工,压实整改责任。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动整改工作,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靠前督导,上下联动,有效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三)明确任务,全力推进整改。局党组坚持问题导向,把巡察反馈指出的3方面8个问题梳理细化为20项具体内容,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责任单位和整改期限,并相应制订39条工作措施,形成正式方案和整改工作清单,要求各级落实工作责任,坚持立行立改,推动整改工作落地见效。结合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巡察反馈指出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和对照检查,持续深入推动整改工作。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党中央关于乡村振兴工作决策部署方面

       1.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多次召开党组扩大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及时研究部署学习贯彻工作,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中央一号文件部署要求;深入乡村水利工程一线察实情、解难题,赴局帮扶镇村调研乡村振兴工作情况,坚持学以致用,将学习成果转化为高质量完成“三农”重点工作的实际成效。

       2.强化党组领导作用,加强乡村振兴水利工作统筹谋划。一是传达学习省委、市委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有关文件精神,紧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新任务,研究部署抓好乡村振兴水利工作;二是结合水务工作职能和水利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落实《关于推进水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制发分工方案;三是依据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精神,组织机关有关业务部门进行充分论证,细化水利乡村振兴工作任务;四是成立市级重点水利工程领导小组和督导小组,全力推进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3.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一是贯彻落实生态宜居和美丽乡村建设决策部署,加强水生态环境系统化治理,以流域为基础单元,滚动实施“一河(湖)一策”方案,变“分段治”为“全域治”,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并向中小河流、乡村河湖延伸,延伸到“最后一公里”;二是加快推进农村供水“三同五化”改造及水质提升专项行动,制定《潮州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方案》,指导各县区通过供水产业一体化、建设管理一体化、运营维护智能化等工作路径,高标准建设供水工程,加快构建农村供水“三同五化”保障体系;三是扎实推进千吨万人和千人供水工程,按要求配备消毒和净化设施,不断健全从源头到龙头的水质保障体系;四是以保障粮食安全为目标,加快推进现代化灌区建设改造,完善粤东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提升灌区现代化水平、水利保障粮食生产水平;五是有序做好小水电清理和退出工作,推动小水电站绿色转型;六是扎实推进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打造一批生态清洁小流域,以高质量均质化的水利公共服务促进乡村振兴;七是加强水库运行管护和除险加固工作,全面推进现有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切实消除工程相关安全隐患。

       (二)关于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和资金效益发挥方面

       1.加强计划预算执行力度,加快水利计划项目资金支出进度。严格落实水利“十四五”规划和三年滚动计划,全面推进防灾减灾和水资源调配工程建设,北溪桥闸重建、汤溪水库加固、“粤东水资源优化配置”二期工程、饶平中北部水资源配置工程、潮安第三水厂等重点项目全面加快,凤城生态水乡示范区水利整治建设工程、北溪(首段)综合整治工程、古枫涝区综合整治工程前期工作顺利推进,认真落实各项水利投资计划执行目标任务,在省水利厅组织的2022年度水利投资计划执行年度综合评价中获优良等次。

       2.强化工程建设监督检查,加大工程建设推进力度。一是召开2023年水利建设投资落实与完成调度工作会议,对县区水利建设项目年度计划执行进行现场督导及调度;二是加强对重点工程项目的组织领导和检查督促,目前各项工程均按计划有序推进;三是组织各县区水务局业务人员、各重点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开展水利工程质量安全培训,切实提升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平。

       3.主动协调资金落实,大力推进项目实施。一是积极协调财政部门,落实水利建设项目资金按进度予以支付;二是加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储备,加大项目督促指导力度,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三是指导县区争取2024年省级示范项目。

      (三)关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专项资金监管方面

       1.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把全面从严治党部署抓好抓实。一是建立党组会会议纪要制度,印发执行《中共潮州市水务局党组关于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党组议事决策制度,特别对涉农专项资金议题严格把关,遵照程序审议执行;二是加强对下属单位制度建设的指导监管,要求各单位全面梳理修订完善班子议事、“三重一大”“三会一课”、财务管理等制度,并对修订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抓好制度落实,进一步规范工作秩序,切实提高下属事业单位规范化建设水平;三是持续把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传导到底,局党组带好头,机关党委尽好责,各党支部发挥作用,切实将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传导至每名党员,推动全体党员干部把遵规守纪内化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四是召开局机关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结合谈心谈话,着力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和监督管理,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2.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督导,进一步规范水利专项资金使用。一是以巡察反馈为契机,以整改落实为抓手,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严肃整改;二是在全系统开展财政收支及专项资金管理使用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组织开展市直水务系统下属单位财务检查,以查促改,以改促管,同时推进财务检查常态化,不断提升水利系统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标准化水平;三是传达贯彻学习《广东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潮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潮州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整合转发有关政策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加强对下属单位的宣传培训及指导工作;四是组织全系统加强学习《关于规范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简化市直单位零星工程类项目审核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规范结算的政策文件,督促相关单位遵照执行,加大财务审核把关力度;五是加强系统内部财务人员交流学习,不断提升财务人员业务水平,进一步规范结算流程、采购管理和会计核算等工作;六是督促相关单位加强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管理,要求对专项工程项目建设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审定工程造价,规范和完善工程验收资料工作;七是内外联动提升监督效能,由局审计办统筹全局力量加强内审监督力度,开展省级涉农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对评价结果予以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经过近段时间的集中整改,我局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对照全面从严治党和市委巡察工作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局党组将以深化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抓好整改工作,着力构建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机制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整改工作的实际成效助力乡村振兴,推动潮州水利高质量发展。

       (一)持之以恒抓好巡察整改。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需持续推动解决的问题,坚持紧盯不放,加强跟踪督查,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

       (二)健全完善整改长效机制。在抓好深化整改的同时,注重治本、注重预防,针对巡察发现的薄弱环节,举一反三查摆问题,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做到解决问题、堵塞漏洞、完善制度,构建科学有效的长效机制。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制度落实,切实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三)推进水利高质量发展。坚持把整改工作与推进水利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与聚焦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水利任务结合起来,认真执行《关于推进水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抓好水库除险加固、灌区改造、农村饮水提升、碧道建设等工作,助力乡村振兴,在新的起点上推进水利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电话:0768-2354006;邮政信箱:潮州市枫春路吉园街1号市水务局机关党委、邮政编码:521000;电子邮箱:czsswj22@126.com)。也可径向市委巡察办反映,电话:0768-2132335。

中共潮州市水务局党组

2023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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