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水政监察支队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3-05-23 10:22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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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4月8日至2022年6月1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潮州市水政监察支队进行了巡察。2022年8月12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潮州市水政监察支队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责任担当,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潮州市水政监察支队把巡察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迅速组织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动员会、专题工作会议等,认真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一)深化认识,精心组织。2022年8月12日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支队立即召开整改动员会,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指出的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成立由支队长任组长,副支队长和各股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抓好巡察整改任务,制定《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坚持把做好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及今后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坚持问题导向,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责任股室,扎实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

  (二)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各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任务,迅速行动,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迅速进行逐条梳理和全面自查,分别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坚持边整边改、立行立改。

  (三)从严从实,聚焦整改。支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四个意识”为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反思、剖析根源,制定整改措施。各责任领导、责任股室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的时间和任务清单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建立整改工作台账,采取动态管理、台账推进、对账销号的办法严格落实整改。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以巡察成果运用和整改实际成效,推动支队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坚持问题导向,不折不扣抓好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的整改情况。

  1.针对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特别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潮州时作出“抓好韩江流域综合治理,让韩江秀水长清”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深不透的问题。一是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专题会,举一反三,形成长学善学的长效机制。二是强化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自觉性,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理论学习,撰写心得体会,学以致用。

  2.针对非法盗采河砂行为未能及时发现,打击力度不够的问题。一是健全巡查制度,采取定时和不定时、日夜开展巡查机制,持续坚持 24小时值班制度。二是在码头竖牌公示值班电话,畅通举报渠道,广泛发动群众提供相关线索。三是完善水行政执法与公安、海事、海洋综合执法等友邻单位的联合执法协定并形成长效机制。四是严厉打击包括盗采河砂在内的各类水事违法行为。扎实推进省水利厅和潮州水务局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侵占河湖行为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推进防汛保安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持续保持对违法水事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维护韩江潮州段良好水事秩序。

  (二)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不扎实的整改情况。

  1.针对没有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青海、广西考察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开展专题学习研讨未结合业务进行充分交流和讨论的问题。一是落实“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召开专题学习会,分三场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青海、广西考察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并结合水政监察工作实际展开讨论。通过坚持常态化制度化学习,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引导,提升党员干部政治能力,凝聚思想共识和行动合力。二是加强意识形态专题培训,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思想认识。2022年9月29日下午,支部书记讲党课,主题为《意识形态问题解读》,严格按照《中共潮州市水务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加强支队意识形态管控,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

  2.针对党员检视材料把关不严的问题。一是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会,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史。2022年8月30日上午支队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会,通过再一次的专题学习,让党员干部提高学习主动性,让党史学习教育常抓不懈。二是对党员的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检视材料重新整改。

  (三)关于开展“干部思想作风转变”战役马虎应付的整改情况。

  1.针对支队班子大局意识不强,示范引领缺失的问题。一是召开专题学习会,对“干部思想作风转变”中班子存在问题进行再查摆,对不实不细的措施重新进行细化,明确整改要求和落实整改责任,深入剖析查摆问题,推进干部思想作风转变走深走实。二是扎实推进“干部思想作风转变”战役,明确责任、限期整改,以班子带动干部工作风转变,开创水政监察执法工作新局面,持续深入推进干部思想作风转变。通过建立健全以“带队伍、强素质、促工作”的长效机制,认真组织“业务学习会”干部上讲台、撰写“月读一书”心得、务虚会等活动,不断提升干部作风能力和综合素质。

  2.针对日常工作中实际存在的作风漂浮问题。一是加强队伍思想作风教育,结合干部思想作风转变战役,推进干部队伍作风、能力双提升。二是对2017年以来的违法运输河砂案件进行自查自纠,查找案件存在问题并落实整改。三是定期开展专题教育活动,邀请相关法律专业人士,开展法律知识和行政处罚相关的知识培训。四是组织交流学习,参加省水利厅组织的执法业务培训,到有丰富办案经验的其他地市水政执法单位学习办案经验,完善办案流程。

  (四)关于法治思维弱化,未严格依法依规办案的整改情况。

针对案件办理不严格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广东省水利厅依法行政制度汇编》有关办案制度,强化依法办事程序,采取针对措施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扎实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法治意识。二是加大执法人员的法制培训力度,切实提高水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能力和水平。三是对2017年以来的非法运输河砂案件进行自查自纠并形成问题台账,剖析原因。

  (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坚决的整改情况。

  1.针对人员监督管理上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一是开展人员谈心谈话,掌握人员思想动态。由分管副局长和支队长向有关执法人员谈心谈话,掌握思想动态。二是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预防机制并常抓不懈,及时开展警示教育,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党章党纪学习,开展主题党日和专题党课活动。三是结合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开展系列廉政教育活动2场次。召开纪律教育专题辅导课,以身边人身边事为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

  2.针对财务管理制度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一是对2018年以来的账务进行自查自纠,查找相关费用入账不规范现象。二是举一反三,自查自纠账务其他不规范现象。三是召开财务制度学习会,加强财务流程学习,规范审批报账手续,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强化监督,开支明细逐笔核实,积极堵上财务管理漏洞。原巡察发现的问题业已立行立改,将充分吸取教训,坚决杜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发生。

  (六)关于担当作为不足,协调推动工作不力的整改情况。

  1.针对移交县区处理的非法运输河砂案件程序不规范和督办力度不足的问题。一是对2018年以来移交县区的案件进行梳理并督查办理进度。对市水务局移交县区处理的2宗案件,支队已分别联系有关区县水务局了解案件办理结果。二是建立健全案件移交手续、移交台账制度和案件督办台账制度。建立《潮州市水务局案件移交登记表》和《潮州市水务局移交案件督办台账》,确保移交手续规范,督办案件有结果。三是主动发挥市水政支队巡查、协调、督促的职能作用,及时发现处理辖区内各类水事违法行为。近期已加强辖区内执法巡查力度。

  2.针对按属地管理原则移交执法工作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在做好属地管理原则的基础上,继续做好与各县区水政执法机构之间的协调工作。2022年9月15日,支队组织潮安、湘桥水政执法队伍开展联合巡查,座谈交流,了解县区工作重点难点,加强沟通协调。二是统筹谋划全市水政监察执法工作,主动担当作为,对职能薄弱的其他水政执法机构加以指导,帮助其解决问题。2022年11月2日-4日组织潮安、饶平水政队伍参加法律知识培训和执法技能培训,邀请律师授课指导,切实提高县区水政队伍业务水平。

  3.针对座谈反映支队实地巡查少和对县区相关协调工作支持不足的问题。一是不断完善现有执法巡查制度(实际上我支队多年来就坚持常态化巡查,2022年以来还建立每周一、三、五日间巡查制度),加密重点河段和敏感地点的巡查频次。巡察进驻至整改期间支队共巡査约7942公里,出动执法船 165船次,执法车59车次,出动人员 732人次,保持对水事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二是加强与各县区水政执法队伍的交流沟通,全力支持县区水政执法队伍开展执法活动。2022年8月11日,市水务局牵头相关部门、支队和县区水务局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不断探索完善涉水联合执法行动机制。2022年9月27日上午,支队出动执法船和人员,协助湘桥区区长、区副总河长一行开展韩江巡河工作。通过通力配合县区开展执法巡查活动,助力河长制工作走深走远。三是继续做好视频监控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处理各类水事非法行为。安排专人轮值做好视频监控管理工作,实时了解监控范围水事活动,发挥支队指挥、协调、监督职能。

  (七)关于责任意识弱化,履职不尽责的整改情况。

  1.针对非法运输河砂案件存在的廉政风险的问题。一是加强学习培训并形成制度,召开执法业务学习会4场,不断提高执法人员证据意识和案件办理水平,规范非法运输河砂案件等水事违法案件办案流程。二是建立健全风险防控风险预警和监督制约制度,及时化解执法人员廉政风险。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全面修订《支队规章制度汇编》,共计4项大制度,21项分制度,以制度管人。

  (八)关于对党建重视不够,工作存在偏差和缺漏的整改情况。

  1.针对支队以支委会讨论决定支队业务工作的问题。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基层党建的重要指示精神,发挥好“两个作用”,认真学习基层党组织条例,明晰基层党组织、支队领导班子职责职能,明确党建队务分工,支部、支队班子按规定履行职责。二是完善支部、班子议事规则,建立各自会议记录本,规范会议记录,纠正支委会与班子会不当议事规则。

  2.针对落实党支部组织生活规定不到位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按期组织召开支部大会、支委会和专题讲党课,扎实开展党支部各项活动。巡察进驻至整改期间,共组织专题讲党课2场次,主题党日活动2场次。以立行立改的行动态度将党支部组织生活落实到位。二是明确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及会议记录的保管与存档工作,会议记录要素齐、内容全、记录实,及时进行补学补课,确保学习不漏项、不缺位。

  (九)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1.关于支队讨论研究干部人事任免决策机制不规范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干部回避制度,纠正支委会与班子会不当的议事规则。二是加强组织培训,规范人事任免工作,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水政执法队伍。

  2.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缺失的问题。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落实组织程序,做好谈话推荐、考察、征求廉政意见等程序,严格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近期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启动公开遴选公务员程序,在市水务局指导下完成遴选人员招录工作。

  三、突出持续整改,着力巩固和拓展巡察整改成果。

  经过近期集中整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也清醒认识到,目前的成效只是初步的。下一步,潮州市水政监察支队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同时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的学习,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持续把巡察整改与水政执法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以更高的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坚持整改标准不降、措施力度不减,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深化巡察整改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电话:0768-2225877;邮政信箱:潮州市湘桥区太平街道古树庙街水政楼二楼市水政监察支队综合股、邮政编码:521000;电子邮箱:czsszjczd@126.com)。也可径向市委巡察办反映,电话:0768-2132335。


潮州市水政监察支队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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