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潮州市水务局)
( )
根据中共潮州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四巡察组从8月3日至10月2日,对潮州市水务局党组开展巡察监督。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广东省委巡视工作实施办法》《潮州市委关于开展巡察工作的意见》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水务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检查以下7个方面的情况:
(一)围绕党的政治建设,重点检查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情况,贯彻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二)围绕党的思想建设,重点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贯彻落实党章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情况,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
(三)围绕党的组织建设,重点检查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四)围绕党的作风建设,重点检查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整治“四风”情况;
(五)围绕党的纪律建设,重点检查党规党纪执行情况;
(六)围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重点检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
(七)围绕精准扶贫、扫黑除恶、环境保护等重要任务和市委中心工作,重点检查巡察对象在履行职责、推进工作中的存在问题。
巡察期间,巡察组在市水务局(地址:潮州市枫春南路吉园街1号)设立征求意见箱,设专门电话:0768-2259502(接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邮政信箱:潮州市006号邮政信箱转市委第四巡察组,邮编:521011。欢迎大家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实事求是地向巡察组反映情况。
中共潮州市委第四巡察组
2018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