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及潮安县水务局于2011年9月以来分别在韩江潮州河段查获暂扣违法采运砂船只一批,请各位当事人持相关有效证件,于本公告见报之日起7天内到潮州市水务局水政水资源科﹙地址:枫春路吉园街1号水务局办公楼7楼 电话:2354300﹚接受处理,逾期将视为无主处置。
潮州市水务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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