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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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23 23:42
来源:本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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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及潮安县水务局于20119月以来分别在韩江潮州河段查获暂扣违法采运砂船只一批,请各位当事人持相关有效证件,于本公告见报之日起7天内到潮州市水务局水政水资源科﹙地址:枫春路吉园街1号水务局办公楼7 电话:2354300﹚接受处理,逾期将视为无主处置。

 

 

潮州市水务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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