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情况

2025-04-08 10:48
来源:本网
【浏览字体: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和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有关要求,现将2024年我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公开如下:

  一、总体进展情况

  2024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扎实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截至2024年12月底,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涉及潮州市共17项整改任务(其中2项个性任务,15项共性任务),已完成5项(2022年完成2项,分别为农村集中供水全覆盖任务和入海排污口排查任务;2023年完成3项,分别为“两高”违规项目整改、垃圾渗滤液处理处置和打击非法洗砂洗泥工作),11项整改任务按时序进度有序推进,1项由于项目工程量调整变更,需推迟完成。潮州市第二轮央督期间接到交办案件共33批182件,目前已全部办结。

  二、个性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枫江流域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省整改措施清单第四项)。对照整改目标:“2021年下半年枫江深坑国考断面水质达到Ⅴ类,2022年达到Ⅴ类”,我市已完成目标任务。根据国家采测分离监测数据,2024年枫江深坑国考断面水质均值达到Ⅳ类,污染因子氨氮浓度均值为1.43毫克/升,同比改善16.86%,比国家和省考核要求Ⅴ类提升一个水质类别。2024年,枫江深坑国考断面所在水体重要一级支流凤水干渠、沟尾溪水质均值达到Ⅴ类(定类项目氨氮浓度分别为1.83毫克/升、1.61毫克/升),达到省的考核要求。

  2021年至2024年,枫江流域累计建设完成污水管网2048.88公里,其中枫江一期建成污水管网951.72公里,雨污分流管网580.78公里,枫江二期一阶段建成污水管网300.38公里,潮安区、湘桥区枫江流域范围内枫江达标攻坚工程项目之外的“百千万工程”建设等项目共配套建设雨污管网216公里。

  (二)全市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省整改措施清单第十九项)。2021年至2024年,全市共新建污水管网2888.26公里,其中城市(县城)污水管网1091.23公里(市城区615.54公里、潮安区432.87公里、饶平县42.82公里);镇级污水管网约1216.25公里(潮安区1063.49公里、饶平县116.41公里、湘桥区30公里、凤泉湖高新区6.35公里);雨污分流管网580.78公里。2021年至2024年,全市共新增城镇污水处理能力15.85万吨/日。分别为市开发区泵站旁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2.5万吨/日)、市河浦溪绿榕西路东侧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1万吨/日)、潮安区枫江流域19座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1.6万吨/日)、潮安区西总干渠流域生活污水治理示范片项目4座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0.575万吨/日)、潮安区消除生活污水处理空白区建设工程(内洋南总干渠流域)项目(0.475万吨/日)、汫洲镇污水处理设施(0.7万吨/日)、钱东镇污水处理设施(0.6万吨/日)、韩江新城污水处理(中期)工程(0.4万吨/日)、铁铺镇污水处理厂(1万吨/日)、饶平县城南污水处理厂(2万吨/日)、潮安区浮洋污水处理厂(3万吨/日)和大岭山污水处理厂(2万吨/日)。2024年,我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约为55.69%,总体持续稳定提升。

  三、重点共性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两高”违规项目整改(省整改措施清单第五、六项)。目前第六项已完成整改及销号,第五项达时序进度。针对全省存在的共性问题,我市举一反三,严格“两高”项目准入管理,全面梳理排查“两高”项目情况,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严把“两高”项目准入关口,严格执行节能审查制度,2024年共对5个新建项目进行节能审查,对4个存量项目开展节能整改工作。通过加大节能审查力度,强化节能监察,促进企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举办潮州市重点用能单位节能培训,编制印发《潮州市节能管理政策汇编》及《节能宣传手册》500本,提高用能单位节能减排意识。

  (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省整改措施清单第十二项)。我市加快补齐农村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建立健全乡镇及农村污水处理设施长效运营管理机制。2024年计划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自然村409个已全部完工,全市2425个自然村中有1885个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自评为77.73%。

  (三)海水养殖污染治理(省整改措施清单第三十三项)。我市推进水域滩涂养殖发证工作,推进养殖证发证登记全覆盖,规范海水养殖,增加发证面积,做到应发尽发,提高养殖证发证率。目前,饶平县海水养殖发证面积416公顷(其中全民所有水域发证321公顷),发证率41.6%;开展禁养区养殖核查工作和违法违规吊养养殖清理整治行动,有序清退禁养区内养殖场,三年来累计清理违法违规吊养养殖面积80245亩;深入养殖场(户)开展宣传指导,提高养殖者安全用药意识;开展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模式推广行动,创建省级水产健康和生态养殖示范区(生产主体)10家。

  (四)渗滤液污染防治(省整改措施清单第四十六、四十九项)。目前第四十六项已完成整改,第四十九项达时序进度。我市强化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营管理,开展自查自纠,加快积存垃圾渗滤液处理处置,降低积存量。开展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专项执法检查,排查整治垃圾渗滤液环境风险隐患;将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企业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范围,强化日常监管执法。

  (五)危险废物处置项目建设(省整改措施清单第五十一项)。我市加快建成运行危险废物处置项目,发挥应有成效。饶平县宝斗石生活垃圾填埋场已于2022年底完成飞灰垃圾填埋场无害化改造项目。市危险废弃物安全处置中心由于全省的危废处置产能迅速扩大,行业整体供求关系严重失衡,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项目的建设内容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建设内容为:增加建设医疗废物处置能力(6000吨/年)、危废包装桶回收处置能力(9000吨/年)、废水废液(纳入危废管理)的处置能力(2.5万吨/年)、废活性炭再生利用处理(1万吨/年)。建成之后,我市将新增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产能5万吨/年以上,能更好地服务我市无废城市建设。目前危险废物处置项目正在建设推进中。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接下来我市将继续严格按照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和有关整改要求,全力推进各项整改工作落实见效。一是高位推动整改任务全面落地见效。以最坚决态度、最有力举措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要求,强化政治担当,压实主体责任,持续动态跟踪整改进展,严格对照整改方案,实行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责任化落实。二是针对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攻坚。全力推进枫江达标攻坚二期工程建设和配套入户雨污分流管网改造、现状排沟的清淤等,高质量全面完成枫江整治任务;加快推进危废项目处置中心建设,切实解决项目建设难题,推动项目按时保质完成建设。三是加强督察整改任务的后续跟踪管理。深化举一反三,将个性问题整改与共性问题治理有机结合,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从“治标”向“治本”提升,不断巩固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的总体成效,以督察整改实效助力生态文明建设提质增效。



潮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2025年4月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