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5-01-22 17:15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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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在潮州市委、市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的正确领导下,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贯彻落实我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法治建设,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市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并持续改善,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取得较好成效。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全面夯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

  我局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作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生态环境各项工作。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一年来局党组开展法治学习4场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法治学习研讨会2场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3场次。

  (二)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

  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局主要领导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牵头研究部署2024年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以及生态环境重大行政执法等问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深入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细落实。制订《潮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潮州市党委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项目实施方案》,成立“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升基层生态环境执法能力水平”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督导提升基层生态环境执法能力水平工作。一年来,在局主要领导的推动下,共开展涉及公共法律知识、生态环境执法业务知识等培训36场次,筑牢我市高质量发展的生态环境监管基础。

  (三)贯彻实施“一规划两纲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潮州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重要举措,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聚焦法治政府建设关键环节和重点任务,紧密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印发了《潮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潮州市生态环境局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潮州市生态环境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等贯彻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的相关措施,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生态文明改革,把依法行政、科学行政、民主行政落到实处。

  二、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聚焦硬指标硬任务,推进依法精准科学治污

  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空气质量、主要水体断面水质、近岸海域水质、土壤等领域污染攻坚,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2024年,枫江深坑国考断面水质均值历史性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比考核要求Ⅴ类提升一个级别,实现历史性突破。我市AQI优良率97.3%,同比改善1.1%,为近三年最好;臭氧年评价浓度为136微克/立方米,完成省下达我市2024年考核目标,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二)优化营商环境,多措并举推动高质量发展

  按照省委“1310”具体部署,围绕“百千万工程、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等重大战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积极主动融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以高水平保护促进高质量发展。一是优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将涉及我市重点项目建设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3.80平方公里调出一般生态空间,解决了潮安区黄潭石场等4个矿区采矿权出让问题,服务县域经济发展。二是简化环评审批流程,对8个项目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审批。强化环境要素保障,加强重点项目环评服务,高效完成潮州华瀛液化天然气接收站等重点项目环评审批工作。三是助力招商引资。完成投资额为21亿的潮州市陶瓷废渣综合治理与新材料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等3个项目的招商引资任务,全程做好项目投资建设服务工作。

  (三)防范化解风险,保障环境安全和群众合法权益

  一是开展环境隐患排查整治,维护环境安全。依托省生态环境厅“应急管理”移动APP落实常态化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共排查251家次,发现一般环境安全风险8个,重大环境安全隐患4个,均已及时完成整改。

  二是及时妥善处理环境信访投诉,保障群众权益。加强重复信访件的调处力度,落实推广“茶文化六步调解法”工作,运用创新成果提升环境信访投诉效率效果。2024年全市共受理环境信访投诉4417宗,均在时限内办结,办结率100%。

  三是深入开展生态环境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扎实做好涉环保项目“邻避”问题防范。2024年全市未发生环境突发事件,也未发生因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引发群体性不稳定事件。

  三、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提升法治治理能力

  (一)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深入推进依法决策。我局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落实重大建设项目评审委员会制度、重大行政处罚负责人集体讨论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开制度,依纪依规行使决策权,形成科学民主合法决策程序。

  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政策解读等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确保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及时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文件,依法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

  三是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2名律师所专业律师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在立法草案起草、重大决策制定、规范性文件审查、政府采购中提出法律意见,提供法治保障。

  (二)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制定实施《潮州市生态环境局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提升执法质量。加强对镇街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帮扶指导。通过组建1支10人“尖兵队伍”,搭建理论和实战教学2个“教学平台”,创新“选上来”跟班、“沉下去”指导、“评起来”监督3项“帮扶机制”,助力基层镇街行政执法提质增效。我局在潮州市2023年度行政执法评议中荣获市直部门第二名(95分以上);在2024年广东省生态环境执法比武竞赛中荣获“团体三等奖”。

  二是加大生态环境执法力度,常态化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深化“两法衔接”机制,联合公检法形成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合力。2024年责令整改277宗,停产停电128家,查封扣押6宗,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3宗,移送行政拘留案件5宗,行政处罚120宗。

  三是完善环境违法容错纠错机制,推进包容审慎监管。落实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减责免责清单、公开道歉承诺减轻处罚等制度,实现执法力度和执法温度有机统一。2024年共实施公开道歉承诺从轻处罚案件32宗,减少处罚金额264.58万元;实施不予处罚案件2宗,不予处罚金额9.5万元。

  四是强化法制审核制度,落实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制度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着力规范执法程序和裁量基准、解决执法突出问题,提高执法质量。2024年共出具法制审核意见45份,评查行政执法案卷48份。定期召开法治建设工作座谈会,研究部署我局法治建设的工作,对执法实务中的难点问题进行交流,提高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业务能力,做到依法行政。

  (三)加强执法监督,促进依法履职

  一是强化专项执法监督。先后开展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涉企“三乱两多”问题专项整治,对是否存在任性监管执法、“一刀切”执法监管问题、滥用自由裁量权问题、政策法规规定不合适等方面开展排查自查和督导检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依法履职。

  二是重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认真做好答辩举证工作,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积极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2024年全年没有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应诉案件1宗,一审胜诉。

  三是强化信息公开,完善社会监督。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微博新媒体等途径,加强政务公开,确保公众的环境信息的知情权。2024年通过潮州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发布各类信息652篇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658篇。依法妥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今年来共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8件,其中不予公开3件,予以公开5件

  四、加强法治学习宣传教育,增强法治观念

  一是加强法治学习。组织干部职工通过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平台学法和参加年度学法考试,建立公职人员学法考核制度,将学法考试情况纳入公务员年度考核内容。加强业务培训,以“行政执法综合能力提升年”为主题,组织开展年度法治学习培训20多场次,注重学以致用,着力提高环境执法的规范性、合法性。

  二是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印发年度普法计划和责任清单,进一步健全普法工作机制。通过新闻发布会、微信公开号等加强法律法规的政策解读;组织开展锅炉窑炉企业、陶瓷企业、印刷包装企业、机动车监测机构等多行业企业法治宣讲会议;发放普法宣传资料5000多份,提高企业守法意识,推进依法排污。

  三是加强普法宣传,增强全民环保法治意识。推动《广东省生态环境教育条例》列入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内容;联合市委党校组织开展“行走的环保课堂”--走进环保设施开放单位现场教学普法活动。结合六五环境日、生态日等重要节日,开展环境法治宣传教育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

  五、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问题

  一年来,我局在环境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对照上级要求和群众期待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广泛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度、广度还存在不足,运用法治思维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还不到位。二是法治能力建设不足。一线执法人员严重不足,环境监管执法人员长期处于“疲于奔命”的工作状态,不适应新形势下的法治工作要求。三是普法宣传覆盖面和创新性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拓展。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5年,我局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的要求,全面加强依法行政工作,服务我市的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进一步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局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准确把握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精神和要求,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生态环境各项工作。

  (二)坚持科学、精准、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科学、精准、依法治污。深入打好碧水、蓝天、净土保卫战,强化追根溯源、分类施策、系统治理,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环境污染犯罪,推动污染防治能力和水平的整体提升。

  (三)加强执法规范,提高执法效能。压实压紧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培训,提高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创新执法手段,推进规范执法、包容执法、精准执法、监督执法,推进包容审慎监管,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创新普法形式,抓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普法,将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丰富法治宣传教育内容,拓展普法学习渠道,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落实落地,全方位、多形式开展环境保护法治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环境法治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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