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第二批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企业名单的公示
2024-10-10 11:19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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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和《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工业领域清洁生产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4〕14号)、《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清洁生产审核及验收工作流程》(粤经信规字〔2017〕3号)的有关规定,经企业申请,县区初审推荐,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组织专家组进行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现有潮州市鹏远制线实业有限公司、潮州市潮安区凤塘玉窖鹏光纸厂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6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生态环境局(法规标准与宣教科技科 电话:2808139)、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节能与民爆科 电话:2304300)反映意见。
潮州市生态环境局 潮州市工业与信息化局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