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注销排污许可证的公告

2024-06-11 11:47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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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和《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五十条的规定,我局拟对以下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依法予以注销(名单见附件)。

  公告时间为2024年6月11日至2024年6月25日,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2806422),逾期视为无异议。

  特此公告。



潮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6月11日



附件:

拟注销排污许可证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行业类别

许可证编号

注销原因

1

饶平县华富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

91445122MA5389EH57001V

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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