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01-18 11:58
来源:本网
【浏览字体:


  2022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建设,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文明建设持久战,全市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并持续改善,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取得较好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成效

  (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树牢法治思维。

  党的二十大召开以来,我局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不折不扣推进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贯彻落实。10月21日,我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精神,研究部署贯彻意见。11月8日,我局召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部署会,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市委、省生态环境厅大会精神,对做好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12月8日,我局召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宣讲报告会,邀请党的二十大精神潮州市委宣讲团成员作主题为《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的专题宣讲。同时,研究制定了《潮州市生态环境局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工作意见》,明确工作要求和工作任务。通过市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加强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宣传,在局机关张贴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宣传画,营造浓厚的机关学习氛围。

  (二)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依法治污。

  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我市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强化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计划性和系统性。一是健全党组领导全局开展法治建设的工作机制,今年来坚持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内容作为局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内容,局党组书记、局长领学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关内容,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对法治工作的重要部署,及时研究部署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今年来党组会共学习9场次。二是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部门培训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印发了《潮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潮州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学法计划》《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普法工作计划》和《潮州市生态环境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八五”学法和普法重点内容。

  (三)全面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组织保证。  

  我局全面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等重要指示精神,局主要领导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与局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3月11日局党组会专题学习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印发〈潮州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任务清单〉的通知》精神,并提出贯彻实施意见。按照要求制定了《潮州市生态环境局贯彻实施潮州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任务清单》,细化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抓好落实。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列入局主要领导的年终述职内容。

  (四)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提升法治水平。

  今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潮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2022年潮州市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补短板、强弱项”专项活动、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专项督察等专项活动,全面加强生态环境领域依法行政,深入实施依法治污,坚持严格监管和优化服务并举,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深化“放管服”改革 ,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落实简政放权政策,提升审批效能。我局结合实际,对全市建设项目环评分级审批名录进行调整,发布《潮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名录(2022年本)》,合理划分我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事权,明确各级环评审批部门的工作分工,提高环评审批效能。2022年共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7份、报告表43份,核发排污许可证140份。生态环境部今年对火电等8个行业的全部“新证”开展质量审核,潮州市的问题率为0,被生态环境部列为优秀试点市,将我局管理经验在全国推广。

  二是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印发《潮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试行部分潮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的通知》,自2022年6月1日起对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试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目前已有20个项目的环评文件采用告知承诺制审批,有效推动项目尽快落地。

  三是开展“暖企服务”加强服务帮扶。指导宁莞高速通凤凰山高速公路等重点项目牵头单位充分考虑各类限制性要求,优化项目选址选线,避让各类环境敏感区,科学比选确定最优选址选线方案。提前介入重点项目环评工作,告知凯普生物科技产业园项目等重点项目建设单位项目落地选址关注问题、委托第三方编制环评注意事项、环评办理的程序规定等。积极主动对接企业需求,开展“暖企服务”,深入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开展服务帮扶,就企业迫切需要解决的扩大建设项目环评报批等问题,逐一进行现场帮助指导解,得到企业的好评。

  2、优化执法方式,服务“六稳”“六保”工作。

  一是优化环境监管执法方式。实施环境监管执法正面清单,深化执法正面清单要求,优化正面清单纳入范围,引导吸收更多企业进入正面清单,享受免于现场检查等优惠政策。至目前,我市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21家。正面清单名录同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实施综合执法,实现一次执法行动纳入多项重点任务。丰富非现场执法手段,通过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加强对重点排污企业的监管,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执法检查事项和频次。

  二是完善环境违法容错纠错机制。在涉企行政执法的过程中,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适用《广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和《广东省生态环境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违法行为目录》,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从轻或减轻处罚,2022年适用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2宗,减轻行政处罚1宗。相关规定通过网站等方式进行公开,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同时,根据《行政处罚法》和《广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起草《潮州市环境违法行为道歉承诺从轻处罚工作指引》,对轻微的环境违法行为,当事人及时改正,依法提出申请并主动公开道歉、作出生态环境守法承诺的,按罚款标准的30%-50%降低处罚。

  三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做好事前公开、事中公示、事后公开等环节工作,及时更新完善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的公开信息,确保环境执法信息公开化、透明化,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严格执行《潮州市生态环境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行)》,2022年共审核重大执法决定40宗,合法性审核1宗、公平竞争审查1宗。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组织开展潮州市行政执法“两平台”现场培训会,推进行政执法“两平台”的应用,以信息化、智能化手段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执法监督,出台《潮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案件审理暂行办法》,确保行政处罚案件的合法性和公平公正。

  四是加强执法监管,提升执法质量。2022年,全市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12418人次,检查企业5125家次,责令整改199宗,停产停电101家,查封扣押6宗,涉嫌环境犯罪移送公安机关4宗,移送行政拘留5宗,行政处罚69宗,罚款813万元。制订实施《潮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制度(试行)》,组织开展2022年潮州市生态环境系统案卷评查工作,从个分局和有关科室中抽取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许可等27个案卷进行评查,并将评查结果进行通报,提出整改要求,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工作,提高生态环境执法质量。在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2022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案卷评查中,我局案卷整体得分97.4分,位列全省第二名(第一名深圳局99.7分),是全省2个上90分的地市之一。此次共评选出6个典型案例中,我局入选1个典型案例。12月,市委依法治市办、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督察办公室联合举行潮州市2022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暨“十佳案卷”评选活动,我局选送的2个行政执法案卷被评为“潮州市2022年度行政执法十佳案卷”。2022年我局被提起行政复议2宗,被提起行政诉讼10宗,均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复议和诉讼结果全部维持我局处罚决定。

  3、完善依法行政制度,推进依法行政。

  一是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执行《中共潮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制订实施《潮州市生态环境局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办法》,落实重大建设项目评审委员会制度、重大行政处罚负责人集体讨论制度,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制度,依纪依规行使决策权,形成科学民主合法的决策程序。

  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今年我局印发《潮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名录(2022年本)》规范性文件1份。严格遵守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的“三统一”制度,履行了征求公众意见、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并及时向社会公开。严格按照规定开展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三是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2名律师所专业律师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为我局的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处罚案件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做好公职律师推荐申请工作。推荐我局符合条件的2名干部申领了公职律师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微博新媒体等途径,加强政务公开,确保公众的环境信息的知情权。

  (五)全面加强法治学习宣传教育,增强法治观念。

  一是加强法治学习。组织干部职工通过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平台学法和参加年度学法考试,配套建立公职人员学法考核制度,将学法考试情况纳入公务员年度考核内容。加强业务培训,深化“岗位练兵”,提升执法能力。今年来我局以法律法规和环境执法实务为主要内容,精心策划培训课题,共举办“关于适用《广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专题讲座”、《乡村振兴促进法》解读专题培训会等8场培训会,注重学以致用,着力提高环境执法的规范性、合法性。组织编印了《生态环境执法常用法律法规汇编》《生态环境行政处罚与综合执法实用手册》《污染物排放标准汇编》等一批工具手册,供本单位执法人员使用。

  二是加强普法宣传。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印发年度普法计划和责任清单,进一步健全普法工作机制。组织开展“送法规、送技术”服务企业线上宣讲活动10场,先后组我市制药行业、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行业、制鞋行业、机动车维修行业和产业园区等企业代表参加线上培训会。8月24日市生态环境局在市委党校举办潮州市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培训会,全市造纸、印染、电镀、电路板、表面处理等58家重点企业参加培训。10月19日,市生态环境局潮安分局联合庵埠镇政府、潮安区包装印刷行业协会开展“送法规、送技术”服务企业专题活动,组织40多家印刷、包装骨干企业参会。同时,我局编印了陶瓷、印刷、造纸、印染、电镀、电路板行业的清洁生产资料汇编共2400册,赠送给企业,加强对企业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和业务指导,促进企业精准治污、守法经营。6月2日,我局举行2022年第一场新闻发布会,通报2021年潮州市环境质量状况及2022年上半年娱乐场所噪声污染整治情况,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等新实施的法律规章进行解读。新闻发布会吸引了广东电视台、南方+、潮州广播电视台、潮州日报等多家媒体的关注和报道,广东电视台在6月5日晚广东新闻联播中进行报道,南方+公众号连续推送了《潮州去年声环境质量有所改善,今年将严厉查处噪声扰民违法行为》《@潮州人,“新噪声法”今起施行,酒吧噪声扰民最高罚款20万元》等报道。通过新闻媒体的宣传,加强社会公众对新施行的噪声法的认识,提高公众的法治意识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营造了全社会关注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二、存在问题

  我局在环境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对照上级要求和群众期待,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法治学习教育不够深入,比较注重本系统法律法规的学习,对于基础法律知识学习较少,法律业务能力仍需进一步提高。二是法制机构配置有待进一步增强。法治政府建设对法制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我局法制机构配置比较薄弱,缺乏法律专业人才,专业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三是基层执法力量不足,执法队伍能力建设与监管实际需求矛盾突出,难以满足工作需要。

  三、2023年工作打算

  2023年,我局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按照市依法治市办的要求,全面加强依法行政工作,服务我市的高质量发展。

  (一)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

  坚持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持续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建设,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二)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法治水平。

  创新执法手段,推进规范执法、包容执法、精准执法、监督执法,推进包容审慎监管,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坚持科学、精准、依法治污。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科学、精准、依法治污。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蓝天保卫战、净土保卫战,强化追根溯源、分类施策、系统治理,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环境污染犯罪,加快推动污染防治能力和水平的整体提升。

  (四)强化环境法治宣传培训工作。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培训,大力创新普法形式,开展环境保护法治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环境法治观念。



潮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月1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