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2022年度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自行监测结果的公示
2023-01-04 17:21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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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环境管理的通知》(粤环发〔2021〕8号)的相关要求,我市2022年度纳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的9家企业均已按要求完成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现将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自行监测结果予以公示。
附件:1潮州深能环保有限公司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结果.pdf
附件:2.广东大唐国际潮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结果.pdf
附件:3.广东新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结果.pdf
附件:4.瀚蓝(饶平)固废处理有限公司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结果.pdf
附件:5.潮州市志诚五金工艺厂有限公司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结果.pdf
附件:6.潮州市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结果.pdf
附件:7.潮州市湘桥深能环保有限公司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结果.pdf
附件:8.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结果.pdf
附件:9.潮州市凯尔佳鞋业有限公司东升环保科技分公司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结果.pdf
潮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