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潮州市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的公示

2022-04-11 16:22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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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要求,经对照各项条件,对符合要求的企业将纳入《潮州市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现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公示期限:2022年4月12日至2022年4月20日。 

  公示期间设立下列举报电话和邮箱: 

  电话:0768-2181071(兼传真)

  邮箱:czhbjjck@163.com 

潮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