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潮州市加强海水养殖生态环境监管实施方案重点任务清单》的函

2022-09-21 08:53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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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平县人民政府:

  为协同推动我市近岸海域污染生态环境保护,共同促进海水养殖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联合转发的《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加强海水养殖生态环境监管实施方案>的函》(粤环函〔2022〕404号),现制订印发《潮州市加强海水养殖生态环境监管实施方案重点任务清单》(以下简称《清单》)。请你县高度重视,认真对照《清单》要求,加快组织实施,逐一分解责任主体,压实各方责任,按时完成各项重点任务,并将2022年底前必须完成的重点任务进展情况于每月25日前、将2022年后完成及长期坚持推进的重点任务进展情况于每半年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报送至市生态环境局和农业农村局。同时,请你县落实专人负责,于9月21日(星期三)前将负责人员及联系方式反馈至市生态环境局和市农业农村局。

  市生态环境局联系人:陈凯伦,联系电话:2998521;

  邮  箱:czhysthjk@126.com;

  市农业农村局联系人:蓝玉玲,联系方式:2209493;

  邮  箱:yysck678@126.com;

  附件:潮州市加强海水养殖生态环境监管实施方案重点任务清单





潮州市生态环境局           潮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9月2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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