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湘桥分局召开枫江流域重点污染源企业污染防治工作会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潮州市枫江流域水环境整治存在问题挂牌督办工作整改方案》(潮府办函〔2021〕4号)的要求,聚焦枫江流域深坑断面水质达标问题,推动湘桥区枫江流域水环境整治工作,2021年5月7日下午,市生态环境局湘桥分局专门召开湘桥区枫江流域涉水重点污染源企业污染防治工作会议。湘桥区枫江流域涉水重点污染源企业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生态环境局湘桥分局副局长陈泽贤传达了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有关枫江流域综合整治工作的文件精神,并宣传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剖析企业常见的环保问题,并以近期分局针对枫江流域执法检查情况以及发现的企业违法情况为例,讲述企业在污染防治中需担负的责任,以及出现超标排污、私设暗管、违反规定设置排污口、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非法处置危险废物和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需承担的法律后果。
会上,市生态环境局湘桥分局局长赵师彬向各重点污染源企业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履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和环保社会责任。严格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及排污许可要求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是要落实专人管理,确保在线监控设备正常运行。不得出现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违法犯罪行为;按照相关要求做好污染物自行监测工作,并按规定做到信息公开;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做好危险废物收集、储存、转移等工作。
三是要结合安全生产工作要求,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厂区的环境安全检查工作,特别是厂区内污水罐、污水池、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等环保设施的安全检查和排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问题,坚决堵塞安全隐患漏洞,确保不发生生态环境安全事故。
另外,市生态环境局湘桥分局工作人员现场就部分重点污染源企业提出的相关环保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答。各相关单位负责人签收了《致各排污企业的一封信》,并主动签订了遵纪守法依法排污的《承诺书》。
这次会议,切实增强了各污染源企业的环保意识,从了解法律,到认识法律,再到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有效推进湘桥区枫江流域综合整治工作。
接下来,市生态环境局湘桥分局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和交叉执法,加强与公检法机关的联动,贯彻公安部、生态环境部、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保持高压态势,坚决动真碰硬,加大对枫江流域污染源企业的执法监督,及时查处并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使违法排污行为无处遁形,确保枫江流域水质稳定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