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潮州市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3-04-28 16:28
来源:本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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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4月在潮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潮州市审计局局长 刘建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由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请审议。

    2022年8月,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提出了审议意见,要求市政府扎实做好整改工作,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召开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整改工作。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对整改工作作出批示、提出要求。刘胜市长主持召开全市审计整改工作会议进行部署,要求各县区、各部门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抓紧抓严、抓细抓实审计整改各项工作,以高质量的审计整改服务潮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将具体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工作部署和成效

    全市各县区、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十四届省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有关要求,执行落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有关审议意见以及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审计整改工作进展顺利,取得积极成效。

    (一)整改责任压得更实

    被审计单位积极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审计整改工作亲自管、亲自抓。部分县区和单位将审计整改与巡察整改、督查考核等工作协同推进。相关主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在督促被审计单位落实整改的同时,坚持举一反三,一体推动解决问题、规范管理。

    (二)督查力度有效增强

    市审计局切实履行督促检查责任,采用“全面整改+重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督促检查既把握总体、努力做到全覆盖,又突出重点、以重点问题的深入整改推动面上问题全面整改;切实加强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政府督查的协作配合,积极贯通纪审联动、巡审联动协作机制,凝聚审计整改合力,增强整改督查力度。如:在推进粮食安全跟踪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过程中,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市审计局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市审计局与市纪委监委、市巡察办联合开展现场检查督查,每月跟踪整改进度,形成以督促改的高压态势。

    (三)整改成效得到提升

    从整改问题数量上看,截至2023年3月底,《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130个突出问题中,已完成整改107个,未完成整改23个,整改完成率为82.31%,其中要求立行立改的80个问题有77个已完成整改,占96.25%,要求分阶段整改的37个问题有25个已完成整改,占67.57%,要求持续整改的13个问题有5个已完成整改,占38.46%,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大多已制定了整改措施或整改计划。从整改效果上看,整改问题金额大幅增长,整改成效进一步彰显。共整改问题金额13.68亿元,比上年增加8.4亿元,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13项,追责问责17人。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共涉及问题13个,已完成整改11个,正在整改2个,已整改问题金额19099.27万元。

    1.关于预算收支管理不到位问题。市财政局通过清理财政专户将上年度结余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8549.88万元、上年度留存的非税收入5811.87万元上缴国库;通过规范运作及时清理并收回对外借款1450万元;通过规范非税收入收缴流程,追缴湘桥区教育局市级非税收入27.69万元。市生态环境局等3个单位启动司法程序追缴非税收入。市税务局追缴环境保护税44.43万元。

    2.关于财政资金未能盘活清理、未实现增值问题。市财政局将账面挂存的保险赔付款、省属企业离退休医疗费、扶持企业发展资金共199.35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房改办管理的市直机关住房基金800万元转存为定期存款,实现闲置资金增值。市交通运输局清理、盘活应收账款1450万元,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等3个单位将基本户中结余的财政存量资金111.94万元上缴市国库。

    3.关于专项资金未能完全发挥效益问题。市农科中心已申请良种良法示范基地项目结题。市生态环境局加强对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资金等省级专项资金的清理,加快拨付资金654.11万元。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共涉及问题39个,已完成整改36个,正在整改3个,已整改问题金额110070.11万元,完善制度2项,追责问责6人。

    1.直达资金审计方面。

    (1)关于直达资金使用审核把关不严格问题。潮安区、饶平县和湘桥区3个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共追回24名退役军人服刑期间领取优抚对象补助金及向4名已死亡人员发放的优抚补助金18.35万元。

    (2)关于超范围使用城乡义务教育经费补助资金问题。市实验学校等8所中小学校归还挤占义务教育补助资金105.31万元。

    2.生态文明建设审计方面。

    (1)关于海洋和河湖管理管理不到位问题。市生态环境局加强督促指导工作,目前大埕湾海岸线生态环境整治项目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加快资金拨付1511.55万元。潮安区江东镇加强河湖管理,提高河湖管理投诉问题处理效率;拆除设在韩江东溪江东段3个非法养殖网箱,并切实加强日常巡查力度,防止非法养殖“死灰复燃”。

    (2)关于对排污单位监管方面问题。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及异常处置工作规定,建立月度通报机制,切实加强对本辖区内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及异常处置工作;督促相关企业办理排污信息登记手续,13家未按规定进行排污登记的单位已有12家完成登记,剩余1家已停产;2022年共核发排污许可证15份,办理企业排污登记104家;同时还组织对近三年应列入而没有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企业进行审核,并按规定录入。

    (3)关于环卫部门管护不到位问题。市城管执法局落实环卫作业单位对设备进行修缮,督促作业单位严格履行合同规定,按照要求落实专人保洁。

    3.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方面。

    (1)关于部分扶贫项目运营管理不到位问题。饶平县政府多渠道动员经营者参与投资,积极盘活闲置扶贫资产;全面评估扶贫项目的产业效益,终止有资金安全风险的九洲桥水电站项目。潮安区和饶平县政府完成5处受损的扶贫项目固定资产的修复。

    (2)关于扶贫项目资金和收益使用效益方面问题。潮安区印发精准扶贫开发资金管理细则及扶贫项目回收资金相关管理规定,规范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潮安区、饶平县将闲置资金投入资质较好的企业,共盘活60个扶贫项目涉及闲置资金14989.94万元。饶平县积极追收被承建方拖欠的光伏发电项目收益20.09万元。

    (3)关于水质检测合格率不达标问题。饶平县督促相关部门切实加强水质监测,积极改善农村饮用水水质,确保全县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

    4.债券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方面。

    枫溪区瓷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将挤占的债券资金30.01万元归还原渠道。市财政局通过落实支出进度通报机制和项目调整等方式,督促凤泉湖高新区基础设施建设(铺埔片区)等4个项目加快建设进度,加快债券资金支出90051万元。市财政局将应偿还到期的政府债券利息,足额列入年度预算安排。通过申请再融资债券资金偿还到期本金的方式,缓解近期财政偿债压力。印发加强和规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使用管理若干措施,加强专项债券项目完工后的收益管理,建立“借、用、管、还”管理机制规范专项债券使用管理。

    5.粮食安全跟踪审计方面。

    (1)粮食应急体系建设方面问题。饶平县切实加快储备粮仓库及配套设施工程建设项目(一期)建设,目前已累计完成合同工程量的71%。市发展改革局经与承储企业协商,废止原有合同,并严格按规程进行招投标,重新签订合同,明确储备粮油权的归属。饶平县政府修订了县级储备粮自主轮换储备管理实施细则等储备粮管理文件,规范粮油存储。市储备粮管理中心加强储备粮油的库存管理,确保任何时点各粮油承储点成品粮油自主轮换储备实物库存不低于承储计划的90%。市储备粮管理中心组织查清粮食储存超耗原因,完善承储企业内部管理,提高仓储管理水平。饶平县储备粮管理中心将多结算利息补贴资金13.17万元退回饶平县财政。

    (2)耕地利用管理方面问题。饶平县一是加快推进双季稻轮作试点项目建设,加快资金拨付102.84万元,收回剩余资金156.24万元;二是加快拨付垦造水田后期管护经费575.46万元;三是退还多申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246.43万元,向农户追回多发放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52.15万元;加快资金拨付1948.01万元。

    (3)生猪定点屠宰项目管理方面问题。饶平县加快拨付病害残次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72.1万元、加快拨付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148.84万元。

    6.全市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安全情况跟踪审计方面。

    (1)关于报废疫苗的处置方面问题。市疾控中心认真做好日常疫苗的检查,按程序对报废疫苗组织集中销毁;饶平县修订完善疾控中心疫苗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疫苗报废流程。

    (2)关于预防接种人员资质方面问题。饶平县和潮安区卫健部门收回不具备资格条件人员的预防接种证、枫溪区卫健部门将未取得资格证的人员调离预防接种工作岗位。饶平县钱东卫生院通过人员调整,确保各岗位的人员都具备相应资质。

    (3)关于儿童疫苗预防接种方面问题。各县区卫健部门积极与当地教育部门沟通对接,做好漏种疫苗儿童补种工作,提高补种率。饶平县钱东卫生院完善辖区内的小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对象资料,湘桥区意溪卫生院对辖区内7所小学和12所幼儿园开展查验证工作,查验证率100%。

    (4)关于疫苗接种违规收费方面问题。市疾控中心和饶平县疾控中心已停止向接种者收取非免疫规划疫苗储存和运输费用。饶平县钱东卫生院已将疫苗接种服务费22.71万元上缴饶平县财政。

    (三)重大民生项目和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共涉及问题31个,已完成整改25个,正在整改6个,已整改问题金额4308.95万元,完善制度7项,追责问责11人。

    1.教育领域审计方面。

    (1)关于民办学校办学不规范问题。市教育局印发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机制。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切实加强检查、督导,要求举办者不得用公款私存等方式随意支配学校财产。相关县、区政府切实加强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与利益关联方协议的监管和审查,潮安区东方实验学校等民办学校不再与利益关联方进行交易,从源头上规避学校利益被转移的风险。潮安区华博实验学校和潮安区东方实验学校按照“非营利”性要求,重新签订《联合办学协议书》。湘桥区金华学校等民办学校已将结存资金3427.58万元存入学校公户。湘桥区城南中英文学校改制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终止原合作办学协议,不再对学杂费收入进行分配。

    (2)关于教育收费方面问题。潮安区东方实验学校已取消超范围收费项目; 湘桥区城南阳光实验学校、湘桥区城南中英文学校严格按要求规范收费行为;潮州技师学院(原市高级技工学校)、市职业技术学校共清退学生教材资料费和课本资料费37.53万元。

    2.社会保障审计方面。

    (1)关于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使用效益低问题。我市通过以高于省定标准对“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特困供养基本生活标准、孤儿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和残疾人两项补贴”进行提标,对社会救助提标扩围,有效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

    (2)关于违规发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问题。市救助站和饶平县救助站共归还挤占困难群众救助补助专项资金6.82万元;市民政局追回多发的低保待遇22.93万元。

    (3)关于困难群众救助资金保障不到位问题。问题涉及8名未纳入保障范围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除1名儿童自愿放弃外,其余7名儿童均已纳入保障范围;市医保局、潮安区政府及饶平县政府向应救助未救助5948人补发救助款739.37万元。

    (4)关于相关救助政策不完善问题。市民政局印发了公建民营养老机构考核评估试行方案,加强对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的监督指导;市民政局联合各有关部门印发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实施细则,切实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权益。

    (5)关于基层医疗人员生活困难补助发放不合规问题。市卫生健康局责成有关县区全面规范已离岗农村接生员和赤脚医生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不符合领取条件的人员一律停发生活困难补助。至2023年3月底,已追回向享受机关、事业单位或企业基本养老待遇退休人员发放的生活困难补助49.92万元、追回向已死亡人员发放的生活困难补助2.7万元、追回向不符合规定年龄条件人员发放的生活困难补助9.68万元。

    (6)关于“银龄安康”项目社会效益低问题。市卫生健康局印发加强“银龄安康行动”系列文件,全面提高“银龄安康行动”项目的知晓率,提高统保覆盖率。统保人数从2019年的31.9万人提升至2021年的51.6万人,实现60周岁以上老年人统保全覆盖,应保金额516万元;赔付率从2018年的11.5%提升到2021年的51.7%。

    3.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审计方面。

潮安区江东镇积极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并完成了城镇水污染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立项、红砂村等7个村污水管网建设,以及中庄村等8个村村内污水暗渠化项目建设。

    4.市区路灯管理绩效审计方面。

市政服务中心对市城区“三项维护”市政设施的基本情况开展全面摸查,理清底数,完善台账管理。市城管执法局建立保障信息台账,督促市政服务中心规范报障、维护信息登记管理流程,详细记录路灯损坏情况及原因,形成闭环管理。市城管执法局印发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方案,加大资金投入,提高维护管理水平。

    5.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方面。

市水务局、市滨水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进一步规范勘察设计、预算编制、工程结算和资金使用各个环节工作,约谈了参与建设方相关责任人员11人。市滨水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追回多计工程造价款7.58万元。

    (四)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共涉及问题30个,已完成整改19个,正在整改11个,已整改问题金额3324.88万元,完善制度1项。

    1.国有资产审计方面。

市职业技术学校等8个单位积极盘活闲置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制订盘活方案,提升社会福利机构存量资产使用效益;市韩东储备粮油有限公司将无依据计提的安全风险金结存余额15.43万元进行调账处理。

    2.国有资源资产管理利用情况审计方面。

市国有红山林场切实加强自然资源管理,解决历史遗留的合同纠纷、用地审批,纠正土地资源管理不规范、违规出租林地行为。对合同条款及诉讼风险进行评估,追缴租金及管理费47.58万元。

    3.违法建设及征地拆迁审计方面。

    (1)关于市城区违法建设治理不到位问题。市城管执法局督促各县区加大摸底力度,加强日常巡查,提高处罚率。湘桥区、枫溪区补录违法建设台账7550宗,市城区违法建设共立案处置案件487宗,处罚金额5219.7万元。

    (2)关于违法建设监管方面问题。潮安区江东镇已落实锦江铭庭违建罚款358.03万元;饶平县联饶镇和潮安区江东镇加大卫片执法图斑整改力度,完成复耕面积66.99亩、复绿面积2.07亩。

    (3)关于征地补偿资金拨付使用方面问题。饶平县联饶镇组织人员重新核查征地面积,并根据征地进度拨付土地补偿、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款416.57万元。湘桥区凤新街道办事处支付陈桥村、凤山村拆迁补偿款117.23万元。潮安区、湘桥区、枫溪区完成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留存资金2369.06万元的分配任务。湘桥区桥东街道下津村、黄金塘村已归还被挤占的拆迁工作经费0.98万元。

    (五)促进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和规范权力运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共涉及问题17个,已完成整改16个,正在整改1个,已整改问题金额10.03万元,完善制度3项。

    1.关于未能完成目标任务或工作要求问题。枫溪区委宣传部加强区域内娱乐场所管理,依法注销了不具备经营条件的2家KTV和2家网吧。潮安区江东镇印发规定加强项目入库资料审核把关,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2.关于无依据收取费用问题。潮安区江东镇自来水厂停止对各用户收取初装费、材料费等费用;市城管执法局积极与相关单位对接,研究调整收费标准,对验收合格的工程不再收取道路挖掘修复费。

    3.关于违规招投标、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问题。市广播电视台已停止相关的收视率调查,停止不符合政府采购程序的项目;潮安区江东镇等6个单位通过制订完善内控制度等措施,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4.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市卫生健康局、枫溪区委宣传部共清退违规发放津补贴3.82万元;潮安区江东镇收回向渡口站管理人员违规发放的成品油价格补贴资金6.21万元。

    (六)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办理情况

对审计移送的47项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市纪委监委、市水务局、市税务局等单位积极组织查处,加紧追款减损,依规依纪依法作出处理。

    三、审计整改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后续工作安排

    从整改情况看,要求立行立改的问题还有3项尚未整改到位,均为向不符合规定人员发放农村已离岗接生员和赤脚医生生活困难补助问题,且均为重大民生项目和资金方面问题,综合考虑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问题的相关情况,实事求是分析原因,主要存在以下4方面值得关注的问题与困难:

    (一)审计查出问题的综合性、复杂性交织,相应整改难度加大。具体表现为有的属于历史遗留问题,需逐步核实解决。如:市国有红山林场(广东红山森林公园管理处)以及征地拆迁过程存在的问题,因事件发生年代久远或受客观实际制约,落实整改需多方配合、稳步推进。

    (二)部分问题受限于地方经济发展的问题,需根据地方财力逐步解决。如:历史挂账的款项未能清理问题,因金额较大,需要通过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发展经济提高财政收入水平等措施稳步推进整改。

    (三)审计整改贯通协作机制作用需进一步提升。审计与其他监督的协作配合有待进一步加强;纪审联动、巡审联动贯通力度有待加强。

    (四)落实审计整改责任还不到位。整改压力传导存在层层递减现象,个别单位整改责任落实还存在偏差,影响整改进度。

    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各相关整改责任单位已对后续整改工作作出安排:一是全面推进整改。分类制定整改计划,细化整改要求。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一抓到底;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适时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二是压实整改责任。各整改责任单位的“一把手”认真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问题彻底解决。三是健全长效机制。逐步推进建立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整改工作格局,处理好查问题和促整改、治已病和防未病、治当下和管长远的关系,举一反三、标本兼治,避免屡审屡改屡犯。下一步,市政府将严格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精神和省委市委的部署安排,继续完善整改工作格局,持续加强跟踪督促检查,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查改联动、立破并举,确保整改合规到位。

    2023年,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市人大的各项工作部署,按照《关于改进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的意见》要求,以“钉钉子”精神推动整改落实到位,助力潮州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现代化潮州新篇章提供更加有力支撑、做出审计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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