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化分类管理 推进审计全覆盖

——潮州市修订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类管理及配套办法

2022-01-28 19:28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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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规范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类管理,近日,经潮州市委审计委员会同意,潮州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潮州市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修订后的《办法》更突出重点,更具可操作性,更有效地落实审计全履盖的要求。

        《办法》强调,要突出重点、量力而行,坚持党政同责、同责同审,坚持以任中审计为主,结合其他审计监督方式,稳步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按照被审计领导干部工作岗位性质、经济责任复杂程度以及所在单位经济管理权限、经济活动规模等因素,对132个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三类管理。将42个掌握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决策权、分配权、管理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的市管重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列为一类对象,实行5年轮审一遍;将63个市管的市直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列为二类对象,每年安排3至5个进行审计;将27个县区党政工作部门(单位)的市管主要领导干部列为三类对象,每年安排1个系统部门单位进行审计。

        另外,潮州市审计局还制定出台了《关于定期报送经济责任审计以外发现的突出问题界定经济责任相关情况的通知》,规定对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以外的审计项目,凡涉及《办法》规定的第二类和第三类审计对象,且审计中发现突出问题的,均要依规逐个问题界定主要领导干部应负的经济责任,定期汇总上报,为干部的管理监督提供决策参考依据,全方位推进审计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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