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审计局积极探索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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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02 23:14
来源:本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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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和《广东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等文件精神,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践行新时期审计工作要求,2018年潮州市审计局结合实际情况,在尚无具体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和操作规范的情况下,边实践边探索边总结,积极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探索。

一是早作部署,计划安排。2017年年末,在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上,潮州市审计局建议在经济责任审计中选择适当的项目同时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试点审计,并逐步形成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实施办法。建议意见通过后,2018年我局首次将3个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任期试点审计项目列入我市审计项目计划。

二是加强培训,储备能力。我局在2017年派出一名同志通过以审代培的方式参与省厅组织的梅州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在2018年组织相关审计人员参加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网络培训,加强审计人员对资源环境专业知识、政策法规、审计方法的学习。同时,审计人员还广泛查阅书籍资料、法律法规等,深入开展自主学习,在审计过程中向国土、环保等部门专业人员请教有关问题,多途径、多形式储备专业知识以提升该领域的审计能力。

三是制订方案,加强指导。2018年10月,我局印发了《2018年度潮州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任期审计试点工作方案》,从审计试点目标、审计范围、审计试点内容与重点和工作要求等方面,对即将实施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项目进行了具体指导,并制订了《审计意见》(参考式样)供各审计组参考。

四是整合资源,扎实推进。我局采取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方式,以节约成本,提高效率。在审计过程中,审计组摸着石头过河,通过发函询问、实地走访等方式向国土、环保、林业、水务等部门获取自然资源资产相关资料,对照实施方案对各审计事项内容进行审计。

目前,我局正在加紧实施潮安区古巷镇、饶平县汤溪镇和市国土资源局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任期试点审计3个审计项目,该3个审计项目计划于2019年春节前完成。通过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任期试点审计,探索出一条符合实际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路子,为今后全面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打好基础。(经济责任审计一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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