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审计局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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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14 12:39
来源: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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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审计局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市审计局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和完善审计结果公告制度,逐步建立审计事项阶段性审计情况公告、重大案件查处结果公告制度,关注舆情民意,努力把审计监督与社会舆论监督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审计工作的开放性和透明度,推进审计机关的政务公开。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我局注重审计工作信息的工作,更加注重注入政务公开新内涵,及时将审计工作动态、审计业务的情况及时上网公开。2008年,共撰写《审计信息》和《经济责任情况反映》48期,其中在《中国审计报》刊登1条,在广东省审计厅网站刊登9条,在《潮州日报》发表1条。
    (二)实行审计公示。审计组进点开展审计,在被审计单位明显位置张贴《审计公示》,将审计项目、审计对象、审计时间、审计组成员名单和举报电话等公诸于众。告示公众参与审计监督,也监督审计组行为。
    (三)通过公告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我局首次在《潮州日报》和政府公众网上公开《2007年度潮州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5.12四川汶川大地震后,对汶川大地震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审计情况,救灾款物等审计查出的问题、处理情况及审计建议、整改情况,在潮州广播电视台、潮州日报、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对外公开,及时公告。
    (四)加大公开的宣传力度,扩大政务公开知晓面。市审计局领导应邀到市委党校向处级领导干部和第十五期“中青班”学员作经济责任审计知识专题讲座共5场次,向学员宣传经济责任审计基本理论、法律法规、操作方法等内容,扩展政务公开的途径。
    (五)充分运用网络平台,以《审计信息》、图片、情况通报在内外网上公开,提高了审计工作宣传力度。
     二、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存在的问题:一是具体承办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和规定的学习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有待进一步提高。
     今后,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
    (一)是加强学习和培训。加强对全体干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促进广大干部进一步领会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是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确保应该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
    (三)是及时总结好做法、好经验,认真分析存在困难、问题的原因,适时修改完善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迈上新的台阶。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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