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2021至2022年度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情况通报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两办、省两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切实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潮州市司法局组织开展了2022年全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工作,并成立案件质量同行评估小组于2022年12月7日至8日,对全市各法律援助机构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已办结的法律援助案件进行了抽样质量评估。现将评估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案卷取样。本次评估采用随机抽样的方式,在上述范围案件中随机抽取10%进行评估。要求分别以刑事通知类案件数和公民申请的法律援助案件数的10%进行抽查。(注:折算后不足一件的以一件论,其中:刑事通知类案件或者公民申请的法律援助案件折算后不足3件的,应提供至少1件备查)。抽取的案卷具有广泛性,范围覆盖到市本级及各县区共5个法律援助机构。本次评估共收到142件备查法律援助案卷(其中民事案卷13件,刑事案卷163件),实际现场评估案卷68件(其中民事案卷13件,刑事案卷97件)。
(二)评估方法。本次评估采取同行评估的方式,由评估小组根据案卷材料对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的办案质量进行评估。潮州市法援处于2021年10月25日发出《关于开展2022年全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的通知》,确定评估标准和现场评估方式,确保评估工作标准统一、尺度一致,并要求各法援机构按照评估标准进行自查并报送相关备查案卷材料。
实地评估采用交叉评估方式,由局领导带队,到市本级、各县区法援机构进行交叉评估。根据评估小组成员评估案件类型的意愿,充分考虑评估成员与案件指派机构之间地区回避的原则,由带队人员合理分配案卷,组织评估小组成员开展评估。初评阶段由评估小组成员根据同行评估评分细则进行评估并打分,总分由评估成员在单项指标相加得分的基础上合计取得。如案卷存在特殊情况初评人员无法明确打分的,则提交评估组集体复评,再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估结果,确保案卷评估结果的客观性、准确性、公平性。
(三)评估标准。本次评估标准是采用《广东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细则(试行)》(粤法援〔2022〕22号)。该《评分细则》根据不同案件类型、不同诉讼阶段,细化了刑事和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评分细则。
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列有8个一级指标,分别是:及时有效会见受援人、及时有效阅卷、依法调查取证、有效提出法律意见、依法参加庭审活动、全面履行告知义务、履行报告义务、规范整理提交承办材料。8个一级指标下设有若干个二级指标;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列有8个一级指标,分别是:依法确立委托代理关系、及时有效约见受援人、依法调查取证、规范有效提出法律意见、依法参加庭审活动、全面履行告知义务、履行报告义务、规范整理提交承办材料。8个一级指标下设有若干个二级指标。
评估时,根据一级指标下设的二级指标以及指标要求和相关说明,对每一个一级指标进行评估。每个一级指标的评估结果,对照该指标的评估细则判断为不合格、合格、优良三个不同等次。各同行评估人员对照所列的各种情形判断质量等次的同时,就直接评定了该情形对应的分数。得分90分及以上为优秀,80-89分良好,60-79分为合格。不合格情形,不作细化赋分。多个同行评估人员对同一案件进行质量评估的,还要计算综合得分。
二、评估结果
(一)总体情况。现场评估的法律援助案卷共70件。结果为:优秀等次63件,良好等次7件,无合格和不合格案卷。本次案卷质量评估的最终结果为:“良好”案件7件,“优秀”案件63件,优秀率90%,全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优良率(优秀率+良好率)为100%。
(二)各法援机构办案情况。本次案卷质量评估结果优良率(优秀率+良好率)达到100%。其中:市本级法援机构办理案卷优秀率都为100%;湘桥区办理案卷优秀率为90%、潮安区办理案卷优秀率为85%;饶平县法援机构办理案卷优秀率为85%;枫溪区法援机构办理案卷优秀率为78%。
(三)各类型案件情况。70件案卷中,民事案卷11件,优秀率为90%;刑事案卷59件,优秀率为90%,无不合格案卷。
1、民事案卷11件,案件类型主要涉及以下几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劳动争议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劳务合同纠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和其他。其中优秀10件,良好1件,优秀率为91%,民事案卷总优良率为100%。
2、刑事案卷类型主要涉及: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包括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猥亵儿童罪等),侵犯财产罪(包括抢劫、抢夺、诈骗、盗窃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包括赌博、毒品犯罪、卖淫犯罪等),其他类案件。其中部分案件还涉及到多个罪名。刑事案卷现场评估70件,其中优秀53件,良好6件,优秀率为90%,刑事案卷总优良率为100%。
三、评估结果分析
(一)本次质量评估结果能较好反映潮州市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的总体情况。本次抽取的案卷具有广泛性,范围覆盖到全市各法律援助机构。另外,本次抽取的案卷,既有民事案件,又有刑事案件,覆盖了法律援助领域最常见的法律援助案件类型。因此,同行评估结果可以较好地反映全市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的总体情况。
(二)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有所提高。根据最新标准,本次得分90分及以上为优秀,80-89分良好,60-79分为合格。根据最终的评估结果,全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优良率达到100%。全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从整体上保持良好,反映出我市通过连续几年开展质量评估工作,达到促进各法援机构持续重视办案质量的效果,使案件质量逐年提高。
(三)市本级法律援助处指派案件的办理质量要优于县区级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案件。从评估结果来看,市本级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案件的办理质量要更高一些,优秀率均优于县区级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案件的办理质量。县区级法律援助机构在督促提升办案质量的工作还有提升空间。
(四)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质量总体上稍差于刑事案件。民事案卷和刑事案卷的优良率都达到100%,刑事案卷和民事案卷的良好率基本持平,此次评估的结果为:“良好”的刑事案卷6宗占10%,民事案卷有1宗占9%,本次评查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质量总体质量有所提升。
四、本次评估工作发现的问题
本次质量评估,主要是由评估小组成员对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员办案过程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再综合评估小组反馈的情况以及查看各地报送的自查情况材料,发现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承办人员办案质量还有提升的空间
一是个别承办人员工作内容记录不够全面,部分应当做的工作没有做到位。部分承办人员仍不太注重工作记录留存,一些工作虽然完成了,但没有及时作相应记录,比如参加庭审没有形成完整的庭审笔录或庭审笔录过于简单;约谈受援人形成的与受援人的谈话笔录不够详细,阅卷制作的阅卷笔录过于简单或阅卷材料痕迹不明晰;提交证据材料证据目录不明晰等,还有部分承办人员的工作报告记录、办案小结、结案报告等过于简单,部分应当做的工作没有做到位,导致案卷归档材料中无法清晰看到承办过程的工作的轨迹等。由此可见,有些承办人员还未尽职履行相应职能。
二是部分承办人员工作不够细致。比如部分案卷中《会见笔录》缺受援人日期落款、《授权委托书》或《委托代理/辩护协议》签章不规范;《是否同意接受法律援助确认书》仅要求受援人签名,无填写其他详细内容;部分承办人员填写的《结案报告表》内容不完整、不准确;案卷归档材料顺序有倒置情况;案卷登记日期与卷内材料不一致等。上述问题反映出承办人员办案不够细心,在细节方面不够注意。
三是部分承办人员专业能力不足。部分承办人员虽然会见了被告人,但会见笔录太过于形式化,没有针对案情进行具体询问,没有询问基本证据材料或证据线索,没有针对性地进行风险告知和相关权利义务的告知,会见工作质量不高;部分承办人员存在马虎应付的问题,如在提交的辩护词中,没有依事实、证据提出无罪、罪轻等法律意见,对案件事实、证据论证明显不够充分,业务水平有待提高;部分承办人员存在诉讼准备不充分的问题,反映承办人员办案过程较为粗糙,欠缺责任心与专业性。
(二)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本次质量评估不仅针对承办人员的办案质量进行评估,还对法律援助机构案件指派程序、信息平台建设、经费保障、法援宣传等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督导。通过评估案卷和相关业务检查,发现部分法律援助机构在规范化管理方面还存在问题。比如个别法援机构没有依法及时支付办理法律援助事项的补贴;法律援助机机构对结案材料没有认真审核,对承办人员结案归档的指导监督力度不够等。
五、下一步的工作要求
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是法律援助的生命线和核心,法律援助服务好不好关键在案件质量。针对本次质量评估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总结分析,查找工作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改进和规范法律援助工作,切实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和法律援助服务水平。
1、进一步加强质量管理,综合运用质量评估、案卷检查、征询司法机关意见和受援人回访等措施完善质量监管,不断健全完善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模式,促进法律援助机构依法行政,承办人员依法办案,最终保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全面提升。
2、进一步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完善案件承办和卷宗归档等环节工作制度、规范和标准。加强法律援助办案队伍能力建设,提升全流程监控水平,对社会律师、法律援助机构专职人员,结合各自特点补齐短板,完善培训和惩戒激励措施,提高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
加强对不合格案件承办人员的监督管理。对被评定为不合格的案件,要向承办人员所在单位进行通报,并加强对该承办人员的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监督,对承办案件连续被评估为不合格的,要将承办人员及时清除出本地法律援助律师库,并按相关规定通报所在律师协会及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