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潮府行复〔2020〕50号、潮府行复〔2020〕55号行政复议案开庭审理的公告

2020-08-24 10:09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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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人郑延升因不服被申请人潮州市公安局潮安分局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及行政不作为,分别于2020年7月9日、7月10日向潮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本府已依法受理(案号:潮府行复〔2020〕50号、潮府行复〔2020〕5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潮州市行政复议案件庭审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定于2020年9月1日上午9时在潮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行政复议庭(地址:潮州市新洋路新洋大厦A幢302室)对上述案件合并开庭审理,允许公民旁听。请有意参与旁听的人员,于开庭前两日预约登记(联系电话:0768-2350331)。旁听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按时到庭,自觉配合安检,遵守庭审纪律(因受场地限制,旁听人数限定在20人以内)。

  特此公告


 

  潮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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