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颁发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2020-04-08 15:47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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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司法部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局关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法职通[2020]3号)和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颁发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书发放时间

  2020年4月14日至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二、发证地点

  潮州市湘桥区新洋路197号华信大厦七楼潮州市司法局会议厅门口。

  三、具体要求

  (一)按照现阶段疫情防控的要求,考生需提前于4月10日或4月13日上班时间拨打潮州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科(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公室)电话(0768-2210845)预约登记领证时间,每天限额发证20人,上午、下午各10人。

  (二)届时工作人员将佩戴口罩提供服务,并在颁证现场配备免洗消毒剂等防护用品。考生在现场轮候须彼此保持安全距离,全程佩戴口罩,主动出示个人“粤省事”粤康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登记,体温正常时方可进入发证点。

  (三)根据上级工作要求,证书应由本人领取,不得委托代领或邮寄。考生须现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单》,领证完毕后请迅速离开。

  (四)考生如因疫情原因无法在上述规定时间内领取证书的,我局将代为妥善保管。考生可另行电话预约领证时间。



  潮州市司法局  

2020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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