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司法局关于2018年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事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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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2 18:32
来源:本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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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司法局关于2018年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事宜的公告

潮司公告〔2018〕2号

依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187号)及《广东省司法厅关于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查询分数核查及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事宜的公告》(〔2018〕第21号)的要求,现就我市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方式

根据司法部和广东省司法厅公告的要求,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实行网上填报申请信息、现场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受理的工作方式。

在潮州市报名参加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主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试人员,应于2018年12月5日8时至12月14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填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自动生成《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不需自行打印)。本次资格申请地应当与报名地一致,不接受异地办理。 

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办理。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19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得毕业证书后向报名地司法局提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公告。

二、现场申请时间、地点和要求

潮州市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现场申请时间:2018年12月20日至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地点:潮州市司法局司法考试办公室(潮州市新洋路华信大厦七楼)。咨询电话:0768-2210845 。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应当按照网上填报信息时预约的具体时间,由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和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等材料前来办理。申请人无需提交证件照片。制作《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照片由司法行政机关根据申请人报名时提交的电子照片信息统一印制。

 

                                 潮州市司法局

                                2018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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