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司法局法律援助青年志愿者行动招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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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司法厅《支持欠发达地区法律援助青年志愿者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采取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的方式,公开招募3名青年志愿者,派遣到潮州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协助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和条件
(一)对象
面向全市招募3名青年法律援助志愿者。
(二)条件
①政治思想觉悟高,热心公益事业,具有奉献精神;
②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
③法学专业专科以上毕业,通过律师资格考试或者国家司法考试者,参加过“2016年广东省法律援助青年志愿者行动”者优先考虑;
④无不良记录。
二、志愿者任务
志愿者的主要任务是:按照潮州市司法局的安排,协助开展法律援助及“12348广东法网”实体平台工作。青年志愿者可承办与其业务能力相适应的法律援助工作。
志愿者服务时间为9个月,自到服务地法律援助机构报到上岗之日起算。在志愿服务期间,志愿者不得办理有偿法律服务事项。
三、工作步骤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 报名时间:2018年3月21日— 3月27日。
2. 报名方式: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将填写好的报名表(一式三份)书面提交潮州市法律援助处(地址:潮州市潮枫路64号),并将word电子文档发至邮箱:czfy2016@163.com。
(二)报名审核及选拔志愿者
潮州市法律援助处收到报名表并完成初审之后,于3月30日报送潮州市法律援助青年志愿者行动小组办公室进行审定遴选,确定初选名单,提交领导小组审定。
(三)派驻上岗
4月2日—4月4日,对志愿者进行集中培训和体检,并签订协议。
4月8日,志愿者到服务地法律援助机构报到上岗。
四、志愿者待遇
1. 生活补贴:包括必要的日常生活开支、交通费用等。从到服务地法律援助机构报到上岗之日起算,每月4000元(税前)。
2. 住宿:由本人自行解决。
3. 办公:办公条件由服务地司法局予以保障。
4. 保险:由广东省法律援助基金会按照保“10+1”(10万元人身意外险+1万元意外医疗险+住院津贴)的标准为志愿者购买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