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2022-10-12 09:56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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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解读:https://www.chaozhou.gov.cn/zwgk/zcjd/content/post_3837540.html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司法部《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党对律师工作的全面领导,推动潮州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现就全面加强新时代全市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律师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建设一支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的高素质律师队伍,充分发挥律师队伍在平安潮州、法治潮州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为我市加快打造沿海经济带上的特色精品城市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保障。

  (二)总体目标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力抓好《省律师行业党委贯彻落实<广东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重点任务清单》的贯彻落实,实现律师行业党的组织全覆盖、全规范、全统领。律师行业党组织在律师事务所决策管理和律师依法诚信执业中发挥作用的机制逐步形成,党员律师党性观念显著增强,律师队伍听党话、跟党走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组织体系

  1.理顺管理体系。在地方党委统一领导下,市律师行业党委接受市司法局党组和市委“两新”工委双重领导,接受省律师行业党委的工作指导。

  2.明确工作职责。市律师行业党委按照市司法局党组和市委“两新”工委的部署要求,全面加强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党员队伍、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全市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要按照党章规定和有关政策要求,认真履行保证政治方向、团结凝聚群众、推动事业发展、建设先进文化、服务人才成长、加强自身建设等基本职责,切实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3.推动规范建设。建立健全律师行业党委工作规则,完善议事决策制度;按照《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省厅的相关文件要求完成所有律师事务所章程修订工作,写入党建工作相关内容;明确党组织在律师队伍建设和律师事务所发展管理中的政治把关作用,推行律师事务所党组织与决策管理层重大问题会商、重要情况通报、重要会议列席等制度。  

  (二)统筹抓好律师行业党员人才队伍建设

  4.选优配强律师事务所党组织书记。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要求,选拔政治上强、热爱党的工作、有一定群众工作能力的同志担任律师事务所党组织书记。市律师行业党委将根据各党支部党建工作开展情况积极推荐优秀律师事务所党组织书记作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作为劳动模范等各类先进人物人选。

  5.加大发展党员工作力度。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认真做好律师行业发展党员工作。大力实施“双培”工程,努力把优秀律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律师培养成骨干律师,注重在政治素质高、专业能力强的律师事务所负责人、青年骨干律师中发展党员,不断提高律师队伍党员比例。

  6.规范律师行业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充分利用律师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和广东省党务管理系统,认真做好党员律师信息采集、数据统计工作,建立健全党员律师基本情况信息库,实现党员组织管理与律师执业管理紧密结合、动态跟进,实现律师事务所设立、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党组织关系同步转入律师事务所党组织。

  7.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市律师行业党委在推荐律师作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担任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以及立法咨询员、执法监督员、人民监督员等职务,以及选拔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时,优先推荐优秀党员律师。在律师评先评优和推荐律师担任社会职务、参与社会活动时,应事先征求市律师行业党委及其所在律师事务所党组织的意见。

  8.加强党员律师培训。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律师行业各类学习培训的首课、必修课,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广大律师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作为从业的基本要求。加大对律师事务所党务工作者、党建工作指导员等教育培训力度,在律师培训工作经费中优先安排和保障党建工作培训经费。

  (三)充分发挥律师行业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9.完善党组织参与议事决策机制。深入推进律师事务所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巩固律师事务所党组织政治核心地位,建立健全党组织参与律师事务所决策、规范律师事务所管理、参与律师违法违规惩戒等工作机制,发挥党组织在服务律师事务所健康有序发展、促进律师队伍依法诚信执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探索建立重大事项党组织事先集体研究、党组织与律师事务所管理层联席会议制度等,保证党组织参与律师事务所重大决策。

  10.着力提高组织生活质量。紧密联系党员律师思想工作实际,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积极创新党组织活动方式,推动组织生活经常化,增强组织生活实效性。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创新活动形式,积极推行“互联网+”“智慧党建”模式,把党组织活动融入律师事务所执业活动、日常管理、文化建设中。

  11.充分发挥律师党员作用。持续深入开展“律师行业基层党建工作示范岗”创建活动,发挥党员律师在恪守职业道德、严守执业纪律中的表率作用,示范带动律师队伍依法诚信规范执业。认真落实《潮州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润乡村,振兴护航”行动方案》的要求,积极参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通过“支部惠企业”、“支部兴乡村”等实实在在的措施践行“人民律师为人民”的理念。

  三、组织保障

  (一)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对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和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对不同类型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的分类指导,不断提高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整体水平。

  (二)强化基础保障。建立多渠道筹措、多元化投入的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市律师协会要优先安排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专项经费。根据广东省财政厅、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加大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经费保障力度的通知》(粤财行[2018]102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财政专项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律师事务所党组织书记和党建指导员工作津贴制度,将律师事务所党组织书记和党建指导员工作津贴纳入相关工作经费预算。按照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的“六有”标准,推进律师事务所党组织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

  (三)加强督促检查。市律师行业党委将认真研究落实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实行目标管理,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制定完善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明确奖惩措施,强化结果运用。加大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宣传力度,及时总结宣传基层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努力营造潮州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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