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司法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情况报告
潮州市司法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
落实情况报告
根据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实施纲要(2016-2020年)》工作方案》(潮发﹝2016﹞12号) 和《关于报送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通知》(潮府法治办﹝2018﹞8号)有关工作要求,现将我局2018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根据《广东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2018 年版)〉的通知》(粤机编办发〔2018〕135 号)和《潮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更新完善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通知》(潮机编办〔2018〕29号)文件要求,规范市级行政许可事项,动态更新完善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我局行政许可事项共10个大项合计38个小项,均已完成编制并发布。根据市政府办推进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任务,梳理“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进一步缩减了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承诺办理时限和申请材料,完善办事指南,从而实现2018年行政审批再提速20%以上的工作目标,截止11月底,共办理行政审批80件,办结率100%。
(二)大力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加快政务服务体系创新。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十统一”标准化梳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照省厅《广东省司法行政权力实施目录》和《广东省司法行政公共服务指导目录》,进一步厘清职责,保证编制质量,完成我局权责清单编制工作,认领并编制行政许可事项10大项合计38小项、行政处罚事项21项、行政给付事项1大项合计2小项、行政检查事项8大项合计9小项、行政奖励事项6项、其他权力事项33大项合计36小项,公共服务事项40项,完成率100%。
(三)深入推广“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模式和互联网+政务服务。一是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完成了政务服务事项“十统一”标准化梳理工作,行政许可事项实现全流程网上申请和办理,实行目录化、编码化管理;二是配合省司法厅“12348广东法网 ”建设,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联动。1、推进12348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的建设。6月底基本完成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居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的标识建设,目前市及县区二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人员到位并独立开展工作,乡镇街道和村居两级则依托司法所、村居律师顾问开展工作。自平台开始运作以来,全市共接受来访群众咨询近2075人次,接受业务办理1393件,期间办结1246件,服务形式以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服务为主,事项主要涉及婚姻、劳动纠纷、交通事故、刑事案件等;2、配合省司法厅推进广东律师服务网建设,组织32名律师和5个法律援助机构的工作人员入驻省厅网络服务平台,并依托乡镇街道设立法律服务工作站开展法律服务;3、推进广东法网语音平台建设。市司法局工单管理员及时督促指导相关单位派送工单,至今,我市共接到43件工单,全部按期优质完成,工单办结率全省前列。
(四)创新社会治理。为了进一步落实省市民生实事,我局制定了民生实事工作计划,在全市全面推行“以案定补”制度,并为每个镇街聘请两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同时加强全市镇街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确保全市人民调解案件成功率达97.5%。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健全规范性文件管理机制。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论证报告、公开征求意见、内部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政府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政府公报刊发等要求。2018年1月我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印发<潮州市人民调解“以案定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潮司规﹝2018﹞1号),并在市政府公报2018年第2期上公布,同时进行了政策解读。
(二)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深入开展“放管服”改革、做好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军民融合发展等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11月,我局向潮州市法制局报送了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并同步在市政府网站上发布了《潮州市司法局关于废止<潮州市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办法>的公告》(潮州市司法局公告2018年第1号)。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局领导高度重视科学决策,为规范决策程序,完善议事规则和办事流程,我局制定了《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潮州市司法局党组议事规则》、《潮州市司法局办公会议议事规则》、《潮州市司法局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潮州市司法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先向社会公布,开展民意调查,听取社会公众意见,通过适当途径反馈或者公布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按规定组织专家咨询论证,并制定相应的处置预案。局办公室负责重大行政决策的指导、协调工作,以及决策执行落实的督查、督办工作。
(二)加强决策合法性审查。进一步健全《潮州市司法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办法》,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凡涉及重大或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决策事项,由局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局领导广泛听取意见,充分进行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并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决策责任追究制度,为我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规范行政行为和规避法律风险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加强学习,提升工作人员的执法水平。我局不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学习《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广东省行政执法全程记录办法》、《广东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广东省信访条例》、《潮州市司法局关于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的清单》等相关管理办法,强化行政执法过程责任追究,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二)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一是根据《关于印发<潮州市司法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潮司通﹝2018﹞99号)的要求,我局分别于6月份及11月份,通过乒乓球抽号的方式,随机抽选执法人员及执法对象开展执法检查,执法人员实地检查时均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抽取和执法全过程通过执法记录仪进行录像。检查情况和结果依照要求在潮州政府网站及“潮州司法潮州普法”公众号进行公开。同时,我局将检查情况和结果进行反馈,要求机构就发现的问题结合日常工作限期落实整改,并报送整改结果。二是各行政执法案件承办人在案件办结后,对案件材料收集整理,制作案卷目录,并装订和归档,属于重大行政处罚的及时报送法制局进行备案。至今,我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件,其中报法制局备案1件;办结的行政审批件80 件,均按要求立卷归档。
(三)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动态更新执法人员目录,目前我局在岗行政执法人员14名。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
(一)主动接受党内外的监督。认真办理民盟市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潮州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建议”,通过深入调研、认真分析,及时复函。
(二)自觉接受司法监督。今年5月,收到区法院的一份司法建议书,我局落实业务科室,进行调查并及时复函。
(三)加强行政监督。出台《潮州市司法局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制度》,对推进工作进度滞后的事项,局办公室按程序报局领导审批后,向责任单位下发督查通知书,立项督办。督促责任单位加快工作进度,按要求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同时,对督查结果予以通报、提出整改落实要求。
(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一是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将“五公开” (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要求纳入办文办会程序,在潮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五公开专栏”及时发布,动态更新信息。二是做好“双公示”工作。按市要求完成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导入,及时将市级“双公示”事项目录范围内产生的信息及其他可公开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按照规定时限上网公开。三是推进财务信息公开。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局财政预算决算。四是做好政务信息公开。遵循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除涉及国家机密等不宜公开的情形外,及时在潮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更新我局的机构职能、工作动态、部门文件、法律法规等政务信息,实行政府信息共享,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阅。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及时发布重要政务信息,注册“潮州司法潮州普法”微信公众号、“南方号”、“网易号”、“今日头条号”并进驻移动客户端党务政务平台,共同建立潮州市全媒体矩阵。2018年,我局在中国潮州政府网站潮州市司法局子网页主动发布文件5份,政务工作动态47条,通知公告19条,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信息4条,在报刊公开信息15条,在电视台开展专题报道6次,通过公示栏、展示牌、标语等其他方式公开信息360多条。五是落实“政策解读”工作。1月,在潮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市司法局网页向社会发布了关于规范性文件《潮州市人民调解“以案定补”管理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11月21日和11月28日,我局参加了两期潮州政风行风热线直播节目,以构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和“感化帮教罪犯、远程会见传递亲情”为主题,立足“法律事务咨询、矛盾纠纷化解、困难群众维权、法律服务指引和提供”的功能定位,由局领导和有关人员向社会公众发布相关政策解读,为群众提供咨询服务,解答问题,接受投诉,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健全预防与依法化解纠纷机制。根据省厅工作部署,各县区开展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目前各县区的工作机制已进入征求意见稿阶段,预计年底前将建立健全访调对接机制;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人民调解示范点5个,通过建设人民调解组织示范点,规范人民调解组织工作和制度,以点带面,做好做实我市人民调解工作。
(二)认真做好困难群众法律援助工作。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使法援惠及更多困难群众,实现刑事法律援助全覆盖。据统计,目前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98件,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345人次。
(三)进一步完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制定了《2018年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指引》,组织对全市18个镇(街)21个司法所的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从督查情况看,各县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良好,2017年度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经济补贴全部发放完毕,2018年度法律顾问签约工作全面完成,全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微信群也实现全覆盖。自今年以来,全市律师进村(社区)共登记工作台账14552条,其中,出具法律意见书233份,提供法律咨询9661次,开展法治宣传3969场,参与人民调解65宗,提供法律援助28宗,其他服务596次。
(四)依法办理群众信访工作。处理群众来信3件,接待群众来访2次共2人,均妥善处理。公职律师参与书记(市长)接访日工作,引导信访人合理依法表达诉求,并提供明确指引。接受28名群众网上咨询、网上投诉、建言献策,答复率达到100%。
(五)积极开展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成立潮州市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开展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并依托我市中立服务社律师团队的优势,与市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了律师值班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通过联席会议通报工作情况,交流工作经验,研究解决问题,保障法律服务工作有序开展。同时要求各县区律师管理部门落实好请示制度和报告备案制度,要求律师在参与各类重大敏感和群体性案件,包括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案件的过程中应当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高度出发,切实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并及时将情况向各主管机关请示、报备,各县区局应及时上报市局备案。今年以来,市中立法律服务社共接受法律咨询455人次,律师代理申诉案件为3件。
(六)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一是按照司法部和省司法厅工作部署要求,于1月份启用全国人民监督员管理信息系统,人民监督员报名选任、日常管理、实时统计等工作实现全流程在线操作,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在人民监督员随机抽选、回避、监督评议情况等环节实现了信息共享和在线联动;二是本年度累计抽选人民监督员9人次对3起案件进行监督评议,抽选人民监督员8人次参加检察活动4场,组织人民监督员参加专项业务培训1场,人民监督员工作依法有序开展;三是完成2017年度人民监督员考核工作,评定优秀等次5名,合格等次24名,不合格等次为0。
(七)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宣传。一是以宪法和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制定了《关于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宪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村(社区)法律顾问、学校法律顾问的作用,在全市1017个村(社区)举办了宪法宣讲活动,受教育人数达20万多人次;二是深入开展地方性法规宣传工作。通过宣讲、摄影展、文艺演出、骑行、徒步等形式,深入开展对《潮州市韩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潮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和《潮州市黄岗河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的宣传工作。三是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机制,深入开展法治创建。制定《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公布我市各有关单位普法责任清单,各行政执法部门大力开展国家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知识产权、环境保护、禁毒、反电信诈骗、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形成合力,有效推进法治建设进程。四是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以建设一批法治文化主题公园为抓手,先后在市级、潮安区、饶平县、枫溪区建成4个法治文化主题公园,让群众在休闲之余感受浓浓的法治氛围。五是建立健全以案释法制度。依托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在潮州电视台开设“每周说法”普法专栏,每周一个案例,请法官、检察官、警官和律师以案释法,解答法律知识,传播法治理念;充分运用“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开展法治宣传;认真组织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选编工作,已收集案例86个,推荐上报省司法厅业务案例58个,目前入选司法部案例库4个;利用政府网站和局微信公众号、普法办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主动推送法治建设相关信息,将法治政府建设宣传贯穿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的全过程,为法治政府建设宣传起到了重要作用。
七、全面提高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把法治政府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工作方案》(潮发【2016】12号)的要求,明确任务分工,落实责任,对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做了安排和部署。定期向市政府和司法厅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法制工作部门定期向单位领导集体汇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二)提高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根据省普法办《关于启用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组织开展宪法专题学考暨年度学法考试的通知》,做好宪法专题学考和2018年度学法考试组织工作,全局干部职工按时完成考学任务,努力提升全局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三)大力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省司法行政机关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和省厅《关于公职律师资质的管理办法》,制定并发出了《潮州市司法局关于做好公职律师证书申领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为全市24家行政机关37名符合条件的律师申领公职律师工作证。市局公职律师所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的参谋作用,为顾问单位重大行政决策、出台重要文件、处置重大事件等提供法律论证、决策和法律风险评估依据,积极建言献策,致力于服务潮州法治政府建设。目前,公职所现有公职律师33名(其中专职9名,兼职24名),共担任市政府、机关法律顾问 23家,有2名律师担任政法委案件评审专家库成员,截至目前,共解答法律咨询40余次,代理非诉讼案件8个,民商事案件2个,行政案件10个,提供法律援助22次。
我局实施《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实施纲要(2016-2020年)》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是: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和落实;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等等。我局将找准着力点,扎实开展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按期完成。
潮州市司法局
2018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