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关于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党组织
和党员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司法局、市局所属各单位:
现将《关于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各单位活动方案及有关活动情况请及时报送市局政治处。
特此通知。
潮州市司法局
二0一0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